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爆炸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触犯爆炸罪要判几年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爆炸物品,包括炸弹、手榴弹、地雷、炸药(包括黄色炸药、黑色炸药和化学炸药)、雷管、导火索、雷汞、雷银等起爆器材和自种自制的爆炸装置(如炸药包、炸药瓶、炸药罐等)。如果利用爆炸物品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就会构成爆炸罪,那么具体来说爆炸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爆炸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爆炸罪侵害的对象是本条所列举的工厂、矿场、港口、仓库、住宅、农场、牧场、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以及不特定的人、畜。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1)爆炸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基本方式。如直接点燃爆炸引发爆炸,就是积极的作为方式,而行为人负有防止爆炸发生特定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爆炸,就构成不作为爆炸犯罪。(2)爆炸犯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特点在于爆炸行为危害或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所谓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爆炸行为,由于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如行为人自动中止爆炸犯罪,炸药的破坏性没有行为人主观想象的那么大,炸药受潮失效,没有将爆炸物投掷到所要求的位置,爆炸物被他人发现而被拆除等,实际上并未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但如果排除这些原因,是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的。无论哪种原因存在,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爆炸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爆炸罪。爆炸罪的成立并不要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实际后果。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由于爆炸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所以法律规定这种犯罪处罚年龄的起点较低。根据刑法规定,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爆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引起爆炸,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触犯爆炸罪要判几年
  1、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犯爆炸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严重后果,是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犯爆炸罪虽然已经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但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仍应依照本条处罚。2、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犯爆炸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重大损失”标准,一般为5万元以上。使用爆炸手段破坏公私财产的,往往也会同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如果使用爆炸手段故意毁损某项特定的公私财物,其结果也没有同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大量公私财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如果涉及爆炸罪,最好及时求助于专业的刑辩律师,帮助你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正确适用刑法的相关规定,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遗弃行为是十分常见的,但有遗弃行为并不代表会构成遗弃罪。在确定对方构成遗弃罪之后,被遗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参照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理。遗弃罪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最高法关于遗弃罪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


·刑事犯罪羁押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犯罪羁押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拘留和羁押问题的批复》中,对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


·到底怎样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到底怎样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认定怎样才是故意伤害罪,需要从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入手分析。(一)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法定的轻伤及其以上损害时,才构成本罪,予以立案。(二)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1、犯...


·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是什么
      说到公民的个人信息被泄露这样的事情,您肯定都不陌生,因为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自己的信息被泄露出去的话,是很不利于自己和家人的生活的。所以,我国法律现在对于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已经非常重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是啥? 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


·新刑法窝脏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窝赃罪是指那些明知道罪犯藏在什么地方,却谎报包庇甚至帮助罪犯逃走,这些都是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我国的新刑法对窝赃罪的罪行进行了改动,那么新刑法窝脏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窝赃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


·法院判决时如何从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进行选择?
      法院判决时如何从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进行选择? 像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法院受理后会展开审理,如果性质十分恶劣,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死刑或者死缓的判罚。近年来,最高检提倡少杀慎杀,将死刑复核权收回。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判决死刑要慎之又慎。那么,法院判决时如何从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进行...


·一般过失犯罪存在未遂吗
      过失犯罪存在未遂吗通说认为,过失犯都是结果犯,发生结果才成立犯罪,故过失犯没有未遂成立的余地。另有观点认为,过失犯也有实行行为与结果,故过失犯也能成立未遂。问题的实质是:1.未遂的成立是否以故意犯为前提;2.结果是否是过失犯的本质属性。立法史上看,未遂犯限于故意。通说进一步认为:...


·怎么才算网络诈骗罪成立?
      怎么才算网络诈骗罪成立?网上交易,网络购物,网上支付几乎已经是我们每个人生活的主旋律,可以说网络已经涵盖了我们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就因为网络的普遍性,也给了骗子可趁之机,足不出户就可以网上行骗,那么网上诈骗怎么才算网络诈骗罪成立呢,我们来看一下法律规定。 怎么才算网络诈骗罪成立? ...


·犯罪既遂4要件具体包括哪些
      犯罪既遂4要件具体包括哪些?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


·我国是怎么对轻伤害量刑处罚的
      说到轻伤害量刑问题上面,需要注意,在我国只有行为人在故意实施伤害行为的情况下,给受害人造成了轻伤害的话,那才会构成犯罪,此后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此时我国是怎么对轻伤害量刑处罚的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我国是怎么对轻伤害量刑处罚的 故意伤害致1人轻伤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故意损坏财物罪,要达到法定标准的,才按本罪处理,属于结果犯,仅实施故意损坏财物行为的,未达到犯罪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