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吸毒驾车撞死人判几年,交通肇事罪的构成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吸毒驾车撞死人判几年,交通肇事罪的构成
  
  醉酒驾车和吸毒驾车的现象,在道路上越来越多,甚至有的还因此发生了撞死人的情况,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才知道不应该吸毒驾车。那么吸毒驾车撞死人判几年?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吸毒驾车撞死人判几年?
  
  吸毒驾车撞死人构成交通肇事罪。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所以,要根据交通事故的伤亡情况来判定,具体判多少年还是要根据法院最后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生重大伤亡结果,按交通违章处理。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
  
  (一)主体:一般主体
  
  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
  
  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
  
  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
  
  (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本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在偷开汽车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了车辆,又构成其他罪的,应按交通肇事罪与他罪并罚”这一解释说明,非交通运输人员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以肇事行为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为要件。
  
  (二)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运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三)主观方面:过失
  
  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四)客观方面
  
  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吸毒驾车已经违法交通规则,在发生撞死人事件,构成交通肇事罪,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具体判多少年,要根据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和法院最后的判决。所以,您有疑问的,我们建议登录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8000工资交多少税
      8000工资交多少税8000元工资应交90元的税。按照新个税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收入8000元减去5000元正好位于3%的档,则个税缴纳额=(8000-5000)×3%-0=90元。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什么情况可以不交抚养费
      一、什么情况可以不交抚养费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支票在很多公司的交易之间使用是比较广泛的,尤其是在海外或者海
      支票在很多公司的交易之间使用是比较广泛的,尤其是在海外或者海外和国内之间。其中转账支票作为支票中的一个分支,使用也是比较广泛的,尤其是比起普通支票,转账支票的金额起点无限制,使得转账支票更加容易推广,那么转账支票的办理流程有哪些呢?网马上来给您解答。 一、转账支票的金额起点无...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付钱怎么处理?
      近年来,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交通事故的控制日益严格,同时相关的交通法规也在逐步出台并完善。公安机关依据交通事故中的行为人对受害者及相关事物的损伤程度来判定其在该交通事故中的主次责任。那么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若受害者需要交通事故责任人对其进行赔付,但交通事故责任人不付钱,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一、公司没给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司没给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死亡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


·一、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


·在我国机动车违规停车怎么处罚
      在我国机动车违规停车怎么处罚机动车如果需要停车的话,则也要按照规定进行停放。设想一下要是您都随意乱停乱放的话,一是会造成城市交通的拥堵,另一方面也有可能引发一些擦挂甚至交通事故。对于违规停车的情况,我国会作出相应的处罚。那究竟违规停车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违...


·无牌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扣留机动车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及时退还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


·员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可以说是比较特殊的工伤认定,通常是发生在员工上下班的途中,而此时也是需要作出专业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另外,此时也离不开认定材料的提交。那究竟员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


·子女委托监护协议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子女委托监护协议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子女委托监护协议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委托监护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监护人、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的证明; (4...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