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官司一般在哪里打 军人离婚哪个法院管辖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说到打官司,相信您都知道需要到法院进行。但由于我国的法院比较多,因此具体到个人的离婚案件时,可能就不知道应该去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了。实践中,如果无法确定清楚管辖法院,自然当事人就不能顺利离婚。那究竟离婚官司一般在哪里打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官司一般在哪里打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 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军人离婚哪个法院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那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很有可能不会得到受理。因为我国不同的法院拥有的管辖权不同,你的离婚案件可能这家法院刚好就是不具有管辖权的。这样,只会让你白跑一趟,还会耽误你离婚的时间。
  
  


·怎样才是无抚养能力呢?
      怎样才是无抚养能力呢?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孩子的,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双方都对孩子具有抚养义务,但也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是没有抚养权的。如果父母双方中有一方没有抚养能力的话,那就自动丧失抚养权。那么,怎样才是无抚养能力? 一、什么情况叫无抚养能力? 无抚养能力就是养不起孩子,大多数...


·假离婚的社会危害有哪些
      如今为了获取一些离婚,不少夫妻都会选择先进行假离婚,然后把事情办了之后,再复婚。当然,从法律角度来讲是不存在假离婚的。并且假离婚也会带来一些社会危害,那究竟假离婚的社会危害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假离婚的社会危害有哪些 (一)扰乱国家社会经济秩序。假离婚不仅...


·夫妻要想离婚有哪几种方式
      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是指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


·现在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
      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那么现在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呢?所谓抚养费就是父母对孩子的成长所给予的费用,承担抚养费这是父母的义务,尤其是对于尚未成年的孩子。下文就将为您详细解答抚养费的问题,请继续阅读。 一、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 ? 1、对于已经能够拥有独立思...


·国家赔偿支付机关是什么部门
      国家赔偿是执法部门在处理案件中,因为相关执法人员的疏漏损害了当事的人权益,大多数发生在案件的错判中,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那么国家赔偿支付机关是什么部门,具体的申请手续怎么办理,接下来的律师为你解答。 一、国家赔偿支付机关的机构 国家赔偿费用专项用于国家赔偿...


·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社会转型期间,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非常普遍。在众多离婚的因素中,有些是不大常见的,比如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疾病,无法生活。只要是离婚,就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那么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针对这个比较特殊的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精神病患...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是否可以多分房产份额?
      1.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


·国家赔偿法精神赔偿是否存在?
      法律的不断完善,以至于国家赔偿这个法律出台,也正因为有这个法律的存在,以至于保障了公民们的生活。然而国家赔偿法精神赔偿是否存在,这个问题在人们心目中留下了一个疑问。接下来就为您介绍国家赔偿法中是否存在精神赔偿这个说法,希望能帮助到您了解更多有关这个问题的知识。 一、什么是国家赔...


·双方是事实婚姻孩子归谁抚养
      双方是事实婚姻孩子归谁抚养?事实婚姻分手的孩子可能归父亲抚养,也可能归母亲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


·小三起诉抚养费
      小三起诉抚养费 父母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你只要能够证明孩子与男方的血亲关系,及男方大致的收入状况,就可以通过诉讼争取孩子的抚养费。一般可以在男方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之间要求。 二、抚养费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老公不肯离婚怎么办
      老公不肯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之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