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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假想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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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


  

  

  

  

  

  
    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必须是真实的,而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结果造成损害的,称之为“假想防卫”。
    一、具有如下特征:
    (1)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
    (2)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实施防卫行为;
    (3)行为人防卫行为造成了无辜者的损害。
    二、应负的刑事责任。
    (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
    (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
    (4)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也是提前防卫,主观过错应属“故意”。


·什么是犯罪目的和动机?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自己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一般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的过程中。某人对某种危害结果所持的希望、追求的心理,就是犯罪目的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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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没钱要怎么办?
      当官司胜诉后,若对方无钱或无偿还能力的,甚至转移财产的,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可凭已生效判决书、仲裁文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尽可能获得赔偿。 一般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般的正当防卫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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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的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要注意以下三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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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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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危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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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减刑?
      
自首与坦白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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