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法条释义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我们经常能在各种大片里看到这么一个场景:一群训练有素的警察严密押解某个犯人,而另一边犯人的同伙也在密谋劫夺。在电影里看到这样的场景,往往紧张又刺激,那么放到现实生活中,也有同样的事件吗?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法条释义是什么。
  
  
  
  
  一、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构成要件
  
  1. 客体要件
  
  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犯罪对象则为被押解的罪犯、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所谓罪犯,是指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为有罪的人。所谓被告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检察机关或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控告犯有某种罪行而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前,有证据证明其可能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是根据已掌握的证据还不足以确定其实施了这种犯罪行为的人。
  
  构成本罪对象的不仅要求是罪犯、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而且还要求其必在押解途中。否则,虽为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但不是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如被判处管制、单独判处罚金或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等依法释放而未被押解的罪犯,或者被羁押在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劳动改造队、拘役所、看守所等鹤押场所的罪犯,以及仅被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而未被押解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就都不能构成本罪的对象。所谓押解途中,是指在监狱等羁押场所、审判法庭等以外的由司法机关将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一地方押送至另一地方的途中。如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拘传、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而将之押解的途中;将之从羁押场所押至审判场所及从审判场所又押回羁押场所的途中;判决生效后,依法将之从看守所押送至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等劳动改造场所以及从劳动改造场所押送至他处劳动、参观或者医治等的途中;将之押送某一医院进行司法鉴定的途中;等等。
  
  2. 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所谓劫夺,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夺取或者释放被押解人,以使其脱离押解人员控制的行为。所谓押解途中,是指将被依法关押的人自关押场所押解出来后直至押解人关押场所前的全过程。
  
  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指劫夺多名人犯或致多名人犯逃逸的;劫夺重大案件人犯的;持械劫夺人犯的等。
  
  3.主体条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实际构成其罪的,应是除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以外的人,多为被劫夺人的亲朋好友。
  
  4.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而仍决意劫夺,其目的一般在于使被劫夺人逃避法律制裁。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法条释义
  
  本条第2款是关于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及处刑的规定。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这里的“劫夺”,是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将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押解控制中夺走的行为。劫夺行为,有的针对押解人员实施,有的针对押解的车辆、船只等实施,只要行为人使用了暴力劫夺的行为就构成本罪。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正在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劫夺的对象不是正在押解途中的,不构成本罪。如劫夺监狱、看守所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一般要聚众持械进行才可能完成,构成聚众持械劫狱犯罪。根据本款规定,犯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劫夺重刑犯或者重大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多人进行劫夺或者劫夺多人的;持械劫夺的;社会影响恶劣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
  
  三、劫夺被押解人员量刑标准
  
  第三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劫夺被押解人员法条释义中规定了该罪名的成立条件必须在于用暴力等非法手段夺走被押解的罪犯,只要劫夺的行为已经构成, 并不考虑作案动机如何。如果是劫夺多名罪犯或者特大案件的罪犯,或者在劫夺过程中伤害司法人员等,为情节严重,要从重处理。我国是法治社会,切不可模仿电影情节,触犯法律,影响自己的一生。
  
  


·刑法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刑法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判罪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滑县网络诈骗判刑标准是什么
      滑县网络诈骗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23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
      一、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


·拐卖儿童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拐卖儿童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拐卖儿童的行为其实是很恶劣的,而在我国,对于这类行为其实也是给予了严厉的打击,甚至规定为了刑事犯罪,即拐卖儿童罪。也就意味着,需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到底拐卖儿童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新刑法对诈骗罪的解释是什么样的
      近年来电信诈骗的问题常常可以在电视媒体中看到,不知道是加害者的聪明或是计划的周密还是受害者的贪婪,导致越来越多的人深陷在电信诈骗当中。其实电信诈骗只是诈骗罪中很小的一部分,诈骗有很多类型,那么国家对于诈骗罪到底是如何定义的呢?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新刑法对诈骗罪的解释是什么样的。 ...


·存在偷盗未遂怎么判刑?
      存在偷盗未遂怎么判刑?《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缓刑期间犯罪如何处理?
      被判缓刑的会有一个考验期,而实践中需要结合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才能决定是否执行原判刑罚。因而,要是罪犯在缓刑期间再犯罪的话,情况就是比较严重的了,那在缓刑期间犯罪如何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期间犯罪如何处理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


·刑法中规定赌博罪是第几条
      对于赌博的行为,其实也只有在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才会被认定为赌博犯罪,而一般的赌博行为仅仅属于生活中的一种普通行为,此时不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在刑法中规定赌博罪是第几条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刑法中规定赌博罪是第几条 《刑法》第...


·赌博在看守望所多久才拘留
      赌博在看守望所多久才拘留如果经公安机关调查证明参与了赌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


·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
      组织卖淫是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一种罪行,十分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组织卖淫罪要受到刑法的制裁,那么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呢?组织卖淫罪的审判流程又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请阅读下文。 一、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 组织卖淫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根据《刑...


·刑事强制措施是什么,有哪些种类?
      在刑事案件中,为确保刑事活动的正常开展,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各国都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刑事强制措施。我国现有五种刑事强制措施,每种强制措施有不同的适用范围。那么,刑事强制措施是什么?如何适用?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概念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