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不少夫妻选择在结婚后贷款买房,而此时可能只会写其中一方的名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有不少夫妻选择在结婚后贷款买房,而此时可能只会写其中一方的名字,那是否意味着写了谁的名字,房产就是属于谁的呢?很多人都不太搞得清楚这个问题,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后贷款买房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吗
  
  在一般情况下,婚后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双方财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的财产约定
  
  “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065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书面形式的约定
  
  《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前项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好处是双方事先达成了协议,事后即使反悔,也必须按前述协议处理,因此,书面形式是最有效的约定形式。建议拟达成财产协议的夫妻或准夫妻能够尽量采取书面形式,草拟一份内容明确清晰、格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协议。为了使协议能够真正体现双方的协商意见,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帮助起草协议,并见证协议。
  
  1、书面形式的约定
  
  夫妻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利归属的方式,在中老年婚姻、再婚婚姻、夫妻双方财产差距较大的婚姻等可能发生财产争议的婚姻家庭中采用较多。
  
  2、口头形式的约定
  
  不采用书面形式的约定,是否也可以呢?回答是肯定。如果事先有口头协议,只要在分割财产时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不予考虑。
  
  但口头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一旦不认帐,就只能认定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三、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一方或双方对外享有的债权。
  
  (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
  
  (七)其他以夫妻关系存续期的合法收入购置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物品。
  
  (八)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扩建的,修缮、扩建后的房屋的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
  
  (九)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在其他企业中的投资。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要是夫妻在结婚后贷款买房的话,此时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此就是房产写在了一方的名下,也会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并不能直接认定属于这一方所有。但万事总有例外的时候,如果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贷款买房,并且写在了自己名下的话,那这样的房产就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开发商一房两卖该怎么处理
      很多购房者都害怕遇到开发商一房两卖的情况,此时即便自己交了购房款,也有可能出现拿不到房产的情况。这期间的损失,恐怕只有当事人才能清楚的知道。那要是真的不幸遇到了这样的情况,究竟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开发商一房两卖该怎么处理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


·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什么?父母离婚后房产继承规定是按照《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顺序来进行继承。继承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和军人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在与军人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共同房产也是要进行分割的,而此时最常见的就是对经济适用房的分配。究竟军人离婚时经济适用房该如何分配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军人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归谁 军人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同普通的经济适用房分割并无多大的区别。军人经济适用...


·离婚时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分?
      离婚时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分? (一)、如果在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的,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 按照目前的情况,要是在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大部分是由于现在房子还在还贷中,因此还没拿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想要分割房产的话,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


·新婚姻法 贷款 名字是否是离婚房产分配的关键因素
      当今社会上,夫妻俩贷款买房已经是屡见不鲜的现象了,可当婚姻走到尽头时,这“贷”来的房子的归属问题却总是理不清楚——到底它该不该划归为产权登记人所有呢?而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实施,完善了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更是填补了解决婚姻纠纷方法的空白。今天我们就来研究研究新婚姻法 贷...


·一、有房贷离婚分割房产怎么过户?
      一、有房贷离婚分割房产怎么过户? 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 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


·个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同样也是需要小心谨慎的,否则自身利
      个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同样也是需要小心谨慎的,否则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当然,此时可以通过签订租房合同来对自身利益提供一定的保护。那到底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整理了一份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精简版,帮助你进行了解。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公证员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出卖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⑴出卖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⑵出卖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


·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有贷款的
      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有贷款的 (一)、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的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租房的时候,一般都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虽然在最后解除租房协议时,需要退还押金,但在一些情况下房东却是可以扣除押金的。那实践中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


·哪些房屋拆迁活动不合法
      哪些房屋拆迁活动不合法 首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依据材料审查不严。 开发商或者别的单位要想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就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五项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