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步骤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辞职的行为很常见,辞职是由我们自己所提出来的行为,而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则是雇主和员工双方的问题。这个总是困扰到很多人,导致很多人不能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就简单的阐述一下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基本步骤。一、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步骤是怎样的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注意,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但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2、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种情形劳动法做了规定。主要有两种情况: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3、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4、 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劳动关系解除。这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5、 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等情形,劳动合同即行终止。6、 以上几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或《解除劳动通知书》。二、辞职和协商解决劳动关系的区别简单地说,辞职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双方解除行为通常情况下,员工辞职,即使单位同意,也是不会被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本案中的孙先生向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公司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很显然不是我们通常见到的辞职申请,而是要求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意向申请书的内容如果单纯表达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就属于其单方解除合同,即所谓的辞职但是,如果只是表达一种意向,要求公司解除的,则应属于由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合同这时,如果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辞职的,企业可以要求其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但需要在员工提出辞职申请30天后双方的劳动关系方可解除因此,在辞职期间内会有发生其他争议的风险而由员工提出协商一致解除的,则不能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但可以约定即时解除,从而避免因劳动关系尚未终止而发生争议二者各有利弊,因此,用人单位在处理时,要首先考虑员工是否有非法辞职给企业造成损失,以及其他违约的情况,根据自己的诉求来衡量对待类似孙先生这样的申请,是按照辞职处理好,还是按照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处理更利于企业利益。总的来说,辞职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单方面的一种行为;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是一种双方的行为,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是会被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并且会在损害企业利益或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违约金赔偿。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二、...


·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


·一、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什么?
      一、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是指法定正常付出劳动时间,也就是义务劳动时间,超过这一时间的工作即视为额外劳动,用工单位需支付加班工...


·公司辞退员工工资怎么结算
      公司辞退员工工资怎么结算?公司提出辞退员工是需要在三天之内结算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


·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好多
      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好多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企业应生产特点...


·在我国劳动合同盖章需要签字吗?
      在我国劳动合同盖章需要签字吗?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盖章后,法人代表签不签字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只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工作年限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开始起计算《劳动
      工作年限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开始起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装饰工程承包协议书是怎么写的?
      装饰工程承包协议书是怎么写的? 房屋装修是我们入住前重要的一件事情。对于房屋装修,不少业主会选择将其承包给装修公司,由其完成房子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质量,避免纠纷的发生,双方要签署一份承包协议书。那么,装饰工程承包协议书是怎么写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装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有的用人单位不愿意职工休年假,想用的别的方式代替,那么补休可以代替年休假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补休可以代替年休假吗 国家法定假日是面向全体公民的,带...


·腿骨工伤申请赔偿的流程?
      社会在进步,经济在增长,不少劳动者因为工作而让自己劳累,甚至有些劳动者因为在工作场地专心工作而让自己身体受伤的。腿骨工伤,这个问题在我们工作中难免不会遇到,那么遇到腿骨工伤的时候,您都对腿骨工伤申请赔偿的流程不太熟悉,下面给您介绍一下腿骨工伤的有关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工伤?...


·委托工伤评残鉴定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委托工伤评残鉴定的步骤是怎么样的?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你鉴定伤残等级。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符合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