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的原因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的原因是什么?由于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不足,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也很好理解,要加强中小企业的方方面面的建设,不免会向其他地方借款,这就需要了解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的原因了,了解了就好想办法处理这方面的问题。以下就是对此的分析了。
  l、民营企业自身先天不足,是造成其借款比率低的主要原因。
  (1)民营企业抗风险能力差。民营企业规模小且分散,经营组织形式多样化,产品品种及销售渠道变动大,货款回笼不稳定,同时受市场、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大,特别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企业受环境制约的程度进一步加深,一旦市场、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一些民营企业很难适应。因此,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投放,实际上增大了风险程度。(2)民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和控制机制不健全。少数人或个别人控制现象比较普遍,银行贷款所需要的财务报表管理混乱,不齐或不实;民营企业普遍存在法人资产与自然人资产没有严格区分的现象,当企业经营发生困难时,抽逃企业资产时常发生而且很难控制,贷款的保证往往得不到落实。(3)很多企业信用观念不强,诚信度不够。借钱时就没准备还钱,有些企业想方设法悬空和逃废债务,造成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心下降。(4)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造成了与贷款通则所要求的贷款条件差距较大。主要表现在:一是注册资金不真实。 一是借用他人资金验资后抽逃资金,造成在企业财务帐上其它应收帐款过大,或者虚增不实的现金库存等,另一种是注册资本金少而实际投入的资金额大,造成其它应付款过大,从而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规模。二是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上没有得到真实的反映。为逃避税务的监督,经营收入不入帐或少入帐,而在帐外另外反映经营收入,造成帐内帐和帐外帐。三是民营企业老板对财务的随意控制的现象严重,使得财务人员无法按会计制度来处理帐务。有的民营企业老板要求财务人员做多份报表,银行、税务各不相同的报表,自己掌握一份真实的报表。部分企业缺乏足够的经财务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和连续良好的经营业绩。四是民营企业老板本身素质的缺陷,造成他对财务的控制的偏差。以上种种情况致使银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很难把握企业情况的真假,从而银行就很难有效地依据企业财务数据及其它信息进行借款决策。
  2、金融监管和责任追究力度的增加,使银行的经营者心有余悸。
  针对我国银行业不良资产比率高的现状况,国家和各家商业银行加大了对不良资产的监控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而实际工作中,贷款投向国有的、政府支持的、多家银行竞争或参与的大企业、大项目,即使贷款产生不良问题,也容易从道德风险方面讲清道理,避免或减轻责任处罚。但如果贷款给民营企业,却往往不容易从道德风险方面讲清道理,容易受到审查和处罚。并且,前几年出台的({商业银行贷款通则 规定的贷款条件非常严格,很多民营企业达不到规定条件而得不到贷款支持。因此,贷款准入和监管的严格、查处的严厉,形成一个明确的导向,使银行的经营者不敢向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贷款。
  3、商业银行为了自身经营效益,短期内不可能把民营企业作为重点客户。
  (1)商业银行的目标市场不同,所以其自身和产品的定位也不相同。民营企业由于自身弱点,很难成为商业银行的首选。同时银行向民营企业贷款,管理成本相对较高,综合收益相对较少。而且人民银行对贷款利率的控制较严格,大中小项目和风险度不同的借款人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差距不大,商业银行从风险成本补偿原则出发,对中小项目或企业往往不感兴趣。(2)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与大中型企业相比,管理难度相对加大,并且很难控制。(3)商业银行历史上已经形成的高比例不良资产问题,迫使其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确保新增贷款的数量和质量,以保证不断降低不良资产比例。
  4、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的环境未形成,阻碍了银行与民营企业的沟通。
  (1)缺乏信用担保机制。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需要方方面面的扶持。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为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的机制,来弥补其企业贷款难的问题。(2)对企业操守诚信的重要意义宣传不到位,全社会共同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不浓。(3)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依法打击的力度不够,银行胜诉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比较普遍,给优化信用环境、投资环境增加了难度。总之,要想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高起来还需多方面的努力,还要履行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做只借不还的事,选对计策也是相当相当重要的,选对人很关键,养成良好习惯也是需要的(注意记录海关报表等信息),这样促进企业发展就容易了。
  
  
  


·债权债务转移发票问题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移发票问题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纠纷是相当不容易解决的,所以在涉及到有关债权债务等问题时最好是先了解一下债权债务在法律中有什么规定,而如果想要将债权债务进行转移,这个时候一般都会开发票的,但是关于债权债务转移发票问题您都了解多少呢?来看一下下文吧。 一、债权债务转移发票...


·怎么起诉公司欠钱不还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票后能再转换债券么?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票后能再转换债券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票后能再转换债券么?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


·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收取?
      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收取? 贷款买违约金一般是分两种形式收取: 1、按照提前还款时的未结余额的百分比计算(一般是2%到5%)。 例如,某些银行规定如果一次全部还完:1-2年之内提前还款,银行将收取本金的2%人民币(最低20000元)作为违约金;2-3年之内提前还款,银行将收取...


·两人离婚债务有一方愿意承担合理吗?
      两人离婚债务有一方愿意承担合理吗?1、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但是在诉讼中,一般不会出现由一方全部承担债务的情况。所以,离婚后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到底是不是合...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
      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通知如何送达? 债权转让后,在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需要签订的一份债权转让协议,以此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需要通知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债权转让通知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合同成立...


·夫妻结婚后债务是共同的吗
      夫妻结婚后债务是共同的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


·应该怎么解决借贷纠纷
      应该怎么解决借贷纠纷 一、应该怎么解决借贷纠纷 (一)调解 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


·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可否对抗债权人?
      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可否对抗债权人?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是不可以对抗债权人的。1、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41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


·债权清理有哪些
      债权清理有哪些原则和措施需要注意? 债权清理对于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来说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债权清理虽然麻烦,但又十分重要,所以处理好债权清理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债权清理有哪些原则和措施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一一介绍。 一、债权清理的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


·我国法律关于债权债务发函证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律关于债权债务发函证的规定是什么? 现代社会,很多年轻人正在积极的创业,开办公司,在公司的正常经营中,难免会发生债权债务,有的时候需要用到债权债务询证函,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这方面的内容。那么,我国法律关于债权债务发函证的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我国法律关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