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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强奸罪,强奸罪是怎么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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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强奸罪是侵犯女性的性权利的犯罪,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强奸罪到底是如何进行认定的,大多数人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强奸罪到底该如何判定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供您阅读。
  
  
  
  
  一、如何判定强奸罪
  
  (一)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二)强奸罪具体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
  
  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受到威胁、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志。同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呆傻妇女或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由于这些妇女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无论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妇女罪。
  
  2、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施以殴打或人身强制等危害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以迫使妇女就范,不敢抗拒的手段。如以杀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的亲属相威胁的;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相威胁的;利用职权、抚养关系、从属关系及妇女孤立无援的环境相胁迫等等。"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无法抗拒的手段,如假冒为妇女治病而进行奸淫的;利用妇女患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的;将妇女灌醉、麻醉后进行奸淫的等等。
  
  因此,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进行性交的,就认定构成强奸罪。
  
  二、强奸罪时如何进行处罚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是侵犯女性的性权利的犯罪,因此,主要强迫女性与自己性交的,都会被判构成强奸罪。我们还要提醒您,如果与未满14周岁的少女或者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无论其是否自愿,都认定为强奸罪。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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