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对于施工单位日常的施工现场,有大量的工作人员,也许会因为他们的不安全行为或者是现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但是这种事故在检查质量安全隐患时是可以防止发生的,那么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有哪些?
  
  一、安全生产
  
  (一)安全资料
  
  1、有代签字现象的;
  
  2、未严格实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或"从零工作法"日志记录不全、有虚假现象的。
  
  (二)脚手架 3、脚手板未满铺的;
  
  4、未按规定设置排水沟的;
  
  
  5、脚手架杆件未涂刷黄漆的;
  
  6、内排架距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防护的。
  
  (三)"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
  
  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
  
  8、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佩挂安全带的;
  
  9、安全网内杂物过多的;
  
  10、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洞口防护不严,未涂刷红白相间警戒色的;
  
  11、基坑、屋面、楼板、阳台、卸料平台等临边防护不严,防护栏未涂刷红白相间警戒色的。
  
  (四)施工用电 12、电箱前堆放杂物的;
  
  13、电箱未按规定设置防雨设施的。
  
  (五)起重机械设备
  
  14、塔吊司机证件未存放施工现场的;
  
  15、未设塔吊指挥或指挥联络信号不明确的;
  
  16、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各层卸料平台安全门未按规定关闭的;
  
  17、塔吊、电梯、井架、吊篮、物料提升机等注册登记牌未按规定固定在设备上的。
  
  (六)施工机具
  
  18、搅拌机、合灰机等易扬尘机具防护棚未封闭或封闭不严的;
  
  19、机具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的;
  
  20、搅拌机、合灰机等未按规定设置沉淀池的。
  
  二、文明施工
  
  (一)现场围挡
  
  21、围挡墙未进行美化、亮化的;
  
  22、围挡墙倾斜、破损、不整洁的;
  
  23、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垃圾的。
  
  (二)建筑物围挡
  
  24、密目安全立网围挡高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25、密目安全立网破损、不整洁的;
  
  26、密目安全立网绑扎不牢,围挡不严密的;
  
  27、密目安全立网用扎丝绑扎或网扣有漏绑现象的。
  
  (三)安全警示
  
  28、未按规定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的;
  
  29、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镜的;
  
  30、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数量不足、悬挂位置不当的。
  
  (四)临建设施
  
  31、墙板、门窗等破损和未及时修正及不整洁的;
  
  32、温暖季节未按规定安装纱门、纱窗的;
  
  33、宿舍卫生脏乱,未设置统一封闭式餐具柜的;
  
  34、食堂卫生差,炊事人员未穿工作服的;
  
  35、厕所未及时冲刷的;
  
  36、未按规定设置和使用淋浴室的。
  
  (五)场容场貌
  
  37、施工现场大门口处未设置、使用冲刷车辆设施的;
  
  38、进出车辆冲刷不净、覆盖不严污染道路的;
  
  39、施工现场硬化道路破损、污染严重的;
  
  40、建筑材料堆放混乱,未按规定设置标识牌的;
  
  41、施工作业区、生活办公区未明显划分的;
  
  42、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未日产日清的;
  
  43、施工现场排水不畅通,存有污水污泥的;
  
  44、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撒垃圾的;
  
  45、原土、回填土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固化、覆盖的;
  
  46、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进行绿化的。
  
  (六)现场防火
  
  47、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集中点的;
  
  48、生活区、木制作区、仓库、变(配)电室、配电箱等易燃场所未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的。
  
  (七)综合管理
  
  49、未按规定开展工地职工夜校活动的;
  
  50、安全员未穿全市统一橘黄色制服的。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质量隐患内容由各种不引人注意的小毛病引发的,这就可能造成人员的重大伤害,也会损失一些经济财产,这也造成了施工方得不偿失。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执行,应该严格要求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隐患,更好的完成施工计划。
  
  
  


·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的的为了适应已经改变的市场环境,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由于企业改制是一个逐渐适应新环境的过程,故而根据实际需要,难免会与一些职员解除劳动关系。在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的,具体来说,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


·建筑工程机械管理涉及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机械管理涉及哪些方面?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有哪些规定? 1、施工现场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安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


·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
      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实施 我国关于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其实是叫做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这是由国务院在1898年制定实施的。那么该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对临时工利益的保护又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全民所有制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程序多长时间?
      工伤对于每一劳动者来说都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情,不仅仅是需要承受身体上的痛苦,还需要经历精神上的痛苦,因为在工伤赔偿需要很多复杂的程序,您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程序多长时间?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概念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


·公司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孕妇怎么赔偿
      公司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孕妇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你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


·辞退员工后什么时间结算工资
      辞退员工后什么时间结算工资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您在遇到劳动纠纷的时候可能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过有的人在经过劳动争议仲裁之后得到的结果并不是十分的满意。在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中总会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有些地方做的确实不是很好,现在我们就来看一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的,就要准备起对财产分割方面的工作。通常情况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的,就要准备起对财产分割方面的工作。通常情况下,双方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会涉及到房产的分割。相对于其它家庭财产,房产的分割比较复杂,有多种情况,如果处理不好就容易引发纠纷。那么,离婚房产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一、离婚房产纠纷解决...


·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具体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具体有哪些分类?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深入,工程建设规模逐年增加。而工程质量始终关乎千千万万人民的切身利益,甚至关乎整个国家的形象。因此,我国为了规范工程验收程序,特实行了工程质量问题等级机制。那么,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具体有哪些分类?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


·单位可以扣发劳动者工资吗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用人单位会以各种理由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或者是因为劳动者上班迟到,或者是因为劳动者没有服从单位的安排加班等等。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可以扣发劳动者工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可以扣发劳动者工资吗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要视具体情...


·劳动法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赔偿吗?
      劳动法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赔偿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2.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