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小企业融资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中小企业融资有哪些方式?
  
  资金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资源,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有一个良好的资金流显得非常重要。我国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也是十分重视,通过各种政策支持,帮助其解决融资困难。如今,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也是比较多了,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有哪些方式?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中小企业融资有哪些方式?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银行贷款是最为常见的融资渠道之一,但是,由于其对企业资质要求较高,手续相对繁琐,对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来说往往远水难解近渴。
  
  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3、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二、中小企业融资存在哪些问题?
  
  1、缺乏长期规划
  
  忽视企业内部管理,临时抱佛脚。多数企业都是在企业面临资金困难时才想到去融资,不了解资本的本性是逐利而不是救急,更不是慈善。企业在正常经营时就应该考虑,和资金方建立广泛联系。还有些企业融资时只想到要钱,一些基础工作也不及时去做。企业融资前,应该先将企业梳理一遍,理清企业的产权关系、资产权属关系、关联企业间的关系,把企业及公司业务清晰地展示在投资者面前,让投资者和债权人放心。
  
  2、融资视野狭窄
  
  只看到银行贷款或股权融资。企业融资的方式很多,不只是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租赁、信托、购并等方式都可以达到融资目的。
  
  3、只认钱,不认人;只想融资,不想规范化
  
  民营企业急于融资,没有考虑融资后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民营企业融资时除了资金,还应考虑投资方在企业经营、企业发展方面对企业是否有帮助,是否能提升企业的价值。企业融资是企业成长的过程,也是企业走向规范化的过程。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应不断促进企业走向规范化,通过企业规范化来提升企业融资能力。
  
  4、只顾扩张,不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
  
  很多民营企业通过融资不断扩张,但企业管理却依然粗放、松散,投资方面更是随意和冲动。随着企业扩张,企业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公司决策走上规范、科学的道路,通过规范化的决策和管理来规避企业扩张过程中的经营风险。
  
  由此可见,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主要包括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发行债券、发展金融租赁和引入天使投资等。其中银行贷款仍然是大部分中小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手段,毕竟这种方式的融资成本较低,风险也很小。而对于初创企业来说,通过天使投资和战略投资,拿到发展所需资金是不错的选择。
  
  


·公司法人和股东承担的风险分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和股东承担的风险分别是什么(一)股东的风险承担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


·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哪些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定自身的名称时,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二、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企...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税务处理原则 无论是存续分立还是新设分立,119号文按股权价款支付方式的不同,将其又进一步分为免税分立和应税分立。 1、免税分立的税务处理。如果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其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除分立企业股权以外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支付的股权票...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


·公司降薪不辞退合法吗?
      公司降薪不辞退合法吗? 公司降薪不辞退合法吗? ?不合法的,你可以先协商,若是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如何修改?
      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如何修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股权转让的现象非常普遍,这是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的重要手段。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权变更后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由于公司章程是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总的指导文件,所以要慎重对待。那么股权转让后的公司章程如何修改?下面...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资料?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资料?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一、准备材料: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公司注册营业执照;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


·当公司法人好吗 利弊各是什么?
      当公司法人好吗 利弊各是什么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利弊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权 是公司经营权、签订合同、签署各类法律文件、参加诉讼。 1、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法定代...


·如何进行公司法解释三解读?
      如何进行公司法解释三解读? 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各方的利益不受到侵犯,国家出台了公司法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个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但公司法的规定毕竟无法涵盖所有内容,因此,最高院针对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作了解释。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专业人士对公司法解释三解读,一起来看看以...


·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公司法人是按照公司法设立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当今社会竞争压力大,工作可能事与愿违,在公司或企业上班或许因为待遇差想去别的公司同时上班,或者是兼职赚外快,那么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跟...


·银川公司法律师是什么?
      银川公司法律师是什么意思其实公司在经营的时候,真的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公司当中任何一项重要的决策,哪怕公司在设立的时候,都需要严格遵循我国的公司法。但是另一方面来说,公司法当中的法条要非常多,所以就专门有公司法律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银川公司法律师是什么意思? 一、银川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