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遗弃子女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日常生活中,一些狠心的父母将子女遗弃的事情时有发生,可能很多人认为遗弃子女是家庭内部问题,父母最多收到道德的谴责。其实这是不对的,即便父母遗弃的是自己的亲生子女,情节严重的话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那么,父母遗弃子女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遗弃子女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遗弃子女触犯了刑法中的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讲到这里,您应该知道了父母遗弃子女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父母遗弃子女,情节严重,行为恶劣的话,会构成遗弃罪,承担刑事责任。法院在判定遗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会从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方面进行分析,其中客观方面要表现出现遗弃行为十分恶劣,并导致严重后果的。这是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依据。
  
  
  


·婚前财产有哪些
      婚前财产有哪些 1、婚前存款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程度高。但是,很多时候,一方将婚前存款用于婚后生活或购买婚后财产,这就将问题变得复杂了:如果对方没有任何投入、也没有动用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出轨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女方出轨离婚孩子归谁抚养?现社会婚外情已是较为普遍的现象,由此原因导致的离婚在离婚案中占比最大。现如今女性出轨要求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很多人认为女方出轨是犯了极大错误,不可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女方出轨离婚孩子归谁在法律的层面上一般又如何去判定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你分析一下:女方出...


·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哺乳期一般是指子女未满1周岁的阶段,此时不仅对女性的保护是比较多的,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也是进行了更多的保护。此时如果夫妻在哺乳期内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子女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么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婚姻法》第36条第2...


·可撤销婚姻申请的时间是多长
      要是男女在缔结婚姻关系的时候,一方或双方是受到胁迫的话,那么这样的婚姻在一定时间内,是可以申请进行撤销的。不过很多人却不是很清楚规定的可撤销婚姻申请的时间是多长。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撤销婚姻申请的时间是多长 因受胁迫而与对方缔结婚姻的,一般认为这样的婚姻关系为可撤...


·婚姻法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中包括了禁止结婚的条件,而这其中要求男女不能属于近亲结婚,并同时对近亲结婚的范围作出了规定。那到底《民法典》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民法典》...


·一、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可以给对方吗?
      一、夫妻离婚后婚前财产可以给对方吗?婚前财产离婚时给对方是可以的。虽然说婚前的财产,离婚时对方是不可以主动要求分割的。但是婚前财产离婚时主动给对方的,其他人无权干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为何不能近亲结婚,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有效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禁止男女结婚的条件里面包括了重婚、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以及近亲结婚。针对其中的近亲结婚,今天我们就来为您具体说一说,告诉您为何不能近亲结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为何不能近亲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体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彼此相处下来都不是很愉快,其实可以去办理离婚手续了。还彼此一个自由,对双方都有好处,但是离婚时遇到最大的问题就是财产分割方面的了,由此也产生了许多纠纷,那么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离婚财产的分割其实并不复杂,财产分割按照夫妻共同...


·一、妻子和情人私奔算重婚罪吗?
      一、妻子和情人私奔算重婚罪吗?妻子和情人私奔也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


·一、夫妻共有财产被一方赠予儿女是否有效?
      一、夫妻共有财产被一方赠予儿女是否有效? 我国《民法典》缺乏上述有针对性的明确规定,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婚姻法第17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


·离婚案件中感情破裂的判断标准
      以下四种情况应当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