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在社会中,欠款纠纷经常发生,很多债务人写了欠条一直拖着欠款不还,债权人协商也是解决不了,只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那么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1、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民事诉讼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有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
  
  2、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人代为诉讼的,代理人实施的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4、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和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等其他诉讼费用。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不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或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5、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指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6、欠条的原件应妥善保管,在法庭上要进行质证,复印件要提交法院。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欠条的格式与注意事项
  
  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应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民事案件,选择到法院起诉,只需要提交起诉状和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欠条的复印件就可以了。其余的材料需要在开庭审理的时候进行举证。所以,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我们建议登陆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个人借款他项权证怎么做
       在我国金融日益发展的同时,个人的借贷行为也在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了。个人借贷需要用房产作为抵押的,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这类证件。下面我们就个人借款他项权证怎么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个人借款可以做他项权证吗 签订抵押合同,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登记手...


·借条上的期限可以改掉吗?
      借条上的期限可以改掉吗?1、借条一旦确定,不宜单方修改,包括借条时间都不得改动,否则容易被认定伪造借条。如果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话,那可能说明借贷关系不成立,当然就不需要偿还该笔借款。但问题关键是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2、一般情况下,如果借条上其他内容都是是真实的,只是借...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朋友找我们借钱的情况,我们可能会因为对方是朋友而不写借条,但是如果没有借条的话如果对方不还钱我们也是没有证据起诉的,生活中存在着有金钱交易,其实公司与公司合作时也会碰到一方出货物一方需付款的情况,那哪一方是债权人哪一方是债务人呢,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


·借条上担保人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条上担保人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借条上担保人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条上担保人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201.01.01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


·请问借钱算非法集资吗?
      最近几年,明间借贷很流行,并且对我们国家的经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很多人因为借钱的数额较大被告到法院称其非法集资,因此就需要我们先行了解非法集资和借钱的本质区别是什么,借钱算非法集资嘛?下面我们带一起来了解一下二者的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又称“民间信用”或“个...


·仓储合同中条款有哪些
      仓储合同中条款有哪些 一、仓储合同中条款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该有: (一)货物的品名和种类; (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 (三)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 (四)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五)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六)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


·空头支票罚款比例是多少
      空头支票罚款比例是多少?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对空头支票罚款的条文。 在支票使用过程中存在...


·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可以吗
      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可以吗1、债务人去世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清偿债务,因为根据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之前,要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遗产分割完毕,则应当在他们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按比例清偿债务;2、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三十...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只是被赋予了股票转换为A股的公司债券。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有利时机,按发行时规定的条件把其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是一种混合型的债券形式。当投资者不太清楚发行公司的发展潜力及前景时,可先投资...


·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
      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 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通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查,这是对企业的一个基本要求,对核对企业自身财产、了解企业债权债务情况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具体应该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呢?对于该问题,为您整理总结了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相信不少的人并不是很清楚,其实这个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能见到的一种债券的形式,但是这种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使用的时候,还是有一些比较特别的规定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1.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