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民法典》规定了婚姻法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具体而言,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包括:(一)男女平等原则《民法典》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而言,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男女双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共同的债务、负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收入多少、不因男女性别而有差异。(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跟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而言,因父母离婚必定对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使子女能健康的成长,有一个相对较好的生活环境,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符合法律的规定。妇女一般在家中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其虽未创造太多的财产,但其为家庭所付出的精力要远远大于对方,因此分割夫妻财产时对其应给予一定的照顾。(三)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如对生产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对于生活必需品应当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给需要的一方等等。(四)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作为离婚原双方当事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将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同时在协议离婚分割财产时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逃避共同债务;也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逃避应承担的赡养、抚养义务等。财产、子女以及债务,这些是夫妻离婚之前必须要先处理好的,要是产生了纠纷的话,那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法院在处理上述问题的时候,就要遵循以上原则来判决离婚财产。
  
  
  


·一、离婚后可以不协商探望孩子吗?
      一、离婚后可以不协商探望孩子吗?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间接扶...


·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
      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但并不是每个进入婚姻的人都是理性的,如果婚姻破裂是选择离婚还是名存实亡的隐忍呢。如果离婚可能会涉及到离婚官司,现在我们来谈谈离婚官司要多久审理结案。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最长结案时间尚未规定最短结案时间。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离婚案件不复杂,法院决定采取简易程序...


·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打离婚官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打离婚官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不管是打什么官司都是需要花费许多钱财的,如诉讼费、委托律师的费用等,但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花费是不一样的,那么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离婚诉...


·一、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手续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手续有哪些?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的材料: ?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 办理公证的流程如下: ?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途经是什么?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途经是什么?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法院判决子女由一方抚养或协议由一方抚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一些客观原因另一方不再适合抚养子女,另一方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变更子女抚养权,方法之一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若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只能诉诸于诉讼...


·继母能够分割父亲婚前财产吗?
      继母能够分割父亲婚前财产吗?继母能继承父亲婚前的财产。婚前财产属于遗产,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养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配偶、子女。父亲再婚,这些财产也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但如你父亲再婚后先于你继母去世,你继母是有...


·二婚一方婚前隐瞒病情离婚财产
      随着离婚率的不断升高,二婚的现象也越来越多。离婚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有一种就婚前隐瞒病情结婚的情形,婚后知道一方生病,最终提出离婚,但是对于二婚一方婚前隐瞒病情离婚财产分割就成了大问题了。对于此类情况的离婚财产分割是比较复杂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仔细介绍下。 一、二婚一方婚前隐瞒病...


·离婚和财产可一起审理吗?
      离婚和财产可一起审理吗?离婚诉讼和财产的判决如果不涉及其他人的,一般会一起判决,因为离婚诉讼和财产判决一般是会在法院打官司的时候一起处理,所以一般都是当庭会做出相应的判决。但是如果离婚财产和诉讼涉及到他人那么法院会依照法律程序依次进行审理。要看诉讼请求里有无分割财产的请求,可以当...


·浦乳期离婚孩子归谁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
      浦乳期离婚孩子归谁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


·家暴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家暴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家庭暴力判刑标准是什么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搅动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


·夫妻离婚咨询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法治社会中需要用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离婚过程中需要一走法律程序,因为离婚案件的处理对律师的经验要求特别高,而律师的从业年限也会影响到案件代理费的标准,一般都要按照实际情况缴纳高额的律师服务费,那夫妻离婚咨询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执业律师代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