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前结的婚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双方在欲离婚时,是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由于我国西面婚姻法是于1982年颁发的,很多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夫妻不知此时离婚该适用哪部法律,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故而绿树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新婚姻法前结的婚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现在就来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新婚姻法前结的婚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条件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
  
  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不能登记离婚。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都由法院立案处理。在国外注册登记结婚的,也不能在我国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离婚。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国注册登记结婚的,可以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
  
  2、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
  
  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离婚,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有无子女或子女由谁抚养,另一方抚养费数额以及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以及有无债权债务及分配方式。以上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都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仍属有争议的离婚,需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争议问题。
  
  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二、新婚姻法前结的婚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
  
  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当事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三、新婚姻法前结的婚协议离婚手续必经程序
  
  协议离婚手续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 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1=的规定,新婚姻法前结的婚,欲离婚,办理程序是适用修该后的法律规定,这也是由于我国新法办法,旧法时效原则的体现。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协商一致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东莞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律师费怎样收取的
      东莞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律师费怎样收取的 一、东莞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律师费怎样收取的 (一)不牵涉财产关系的:800~10000元/件 (二)牵涉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 争议财产标的额超出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量: 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 10...


·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吗,能否变更抚养权
       若有未成年子女,那么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做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当然,确定了子女抚养权的,日后是否还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吗? 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


·老人家不会写字怎么立遗嘱?
      老人家不会写字怎么立遗嘱? 一、老人家不会写字怎么立遗嘱? 老人家不会写字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书写。也可以订立录音遗嘱。订立遗嘱的方式有: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


·产权人是多个人,如何签署合同
      1.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当房产证上有多个产权人时,在签约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要经过全体产权人签字才能生效,或者尽管产权人授权他人签字。 3.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即使房...


·近亲禁止结婚的范围有哪些
      ?近亲结婚在中国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而且在中国古代表亲之间联婚是常有之事。至今仍有部分人是不知道近亲是禁止结婚的,有的人则是知道近亲之间不能结婚,但由于不清楚哪些是近亲哪些不是近亲,最终也可能会导致近亲结婚。法律禁止结婚的条件有两个: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


·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诉讼离婚
      在夫妻分居的情况下,很多时候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的,当然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此时并不需要慢走法律中关于分居离婚的条件规定。那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诉讼离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诉讼离婚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


·离婚损害赔偿中,物质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物质损失为婚内一方实施损害行为引起的人身伤害损失、财产的实际减少、可得财产利益的丧失等。因相关可期待权益已包括在离婚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离婚经济帮助制度这两项离婚救济制度中,故物质损害赔偿不包括丧失法定继承权、丧失扶养请求权等可期待利益损失。物质损害赔偿一般以过错方行为所造成的实际...


·女儿结婚四年没登记要离婚怎么办?
      女儿结婚四年没登记要离婚怎么办?女儿结婚四年没登记要离婚我去办理相关的手续,因为没有领结婚证的话就属于同居的,这样的一种关系,根本就不存在着婚姻关系,当然解除同居关系的话,是双方当事人关于财产问题能够达成一致的话就可以自动解除了。结婚没领证的,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没...


·离婚一年后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一年后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可以协议约定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是: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


·离婚损害赔偿要多少钱?
      离婚损害赔偿要多少钱 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问题。 重婚是指已结婚男女又与他人结婚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的行为,它是以一种公开化的夫妻形式对原有的合法性的婚姻关系的叠加。重婚既是对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挑战与否定,也是对自身已有婚姻的挑战与否...


·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离婚夫妻抚养权的问题,可以由双方私下解决,如果双方私下不能解决,可以通过法院上述进行庭解,根据相关的规定,法院会对子女抚养权做出判决,如果判给了男方,那么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