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标准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标准
  
  一、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主控项目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湿润。
  
  (2)一般抹灰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抹灰层与基层之间的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
  
  2)一般项目
  
  (1)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抹灰表面平整。
  
  (3)抹灰层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上,罩面石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二、室内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标 准:普通抹灰(最少两遍成活)
  
  2、质量要求:合格,检查验收标准按附表1《室内墙面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控制表》相关要求。
  
  3、工 序:吊立线→贴灰饼→做冲筋→抹底层灰(聚合物砂浆,分层赶平)→粘贴耐碱纤维网→抹面灰→最后压光。
  
  4、抹灰层厚度控制:总厚度≤20mm,底层抹灰厚度5mm~8mm,面层灰厚度7mm~12mm。
  
  5、质量控制一般要求:
  
  (1)抹灰前,砖墙、混凝土等基层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湿润。
  
  (2)抹灰前,应先检查基层表面的平整度,并用与打底相同的水泥砂浆贴灰饼、做冲筋。
  
  (3)抹灰砂浆均应采用机械搅拌,并要做到每盘砂浆计量准确,搅拌均匀,颜色一致。
  
  (4)严禁随意调整砂浆配合比,必须保证砂浆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5)严禁砂浆过时、过期使用(放置时间大于3小时)。
  
  (6)对于面的混凝土柱、梁基层,应先作“毛化处理”
  
  (7)底层抹灰面强度达到60%~70%时间方可抹面层灰,严禁一次成型。
  
  (8)成型的抹灰层不得有裂纹、抹痕和接槎现象。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应粘结牢固不得空鼓。
  
  (9)正式抹灰作业前,按要求在次要部位做块样板,经施工、建设、监理等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施工。
  
  (10)根据气候条件,适时对抹灰面进行养护工作。
  
  抹灰工程是室内装修工程的一个子工程,故而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标准需要根据室内装修的规定进行。抹灰工程有主控项目以及一般项目之分,两者都需要按照特定的工序进行,在工人施工的工程中,需要对粉刷的厚度、强度严格把握。
  
  


·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的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劳动合同法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关系,系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区别在于:1、 主体范围不同。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


·与工作单位签了劳动合同过了三年
      与工作单位签了劳动合同过了三年,劳动合同期满了,想继续在公司上班,要续签合同但公司不同意,此时劳动者不用担心被辞退后没有补偿,公司会给予补偿的。我们整理了公司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的补偿标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根据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第四十七条可知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的补偿标准有这些:...


·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如何进行?
      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如何进行? 一栋建筑物的修建,需要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去完成,对建筑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会被批准投入使用,所以这就要求对工程质量的管理非常严格,那么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如何进行呢,由我们收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 一、设计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项目负...


·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工伤待遇申请多久到账? ?一、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1.工伤医疗待遇:一是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2.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我们发现在一些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具体约定服务期,
      我们发现在一些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具体约定服务期,通常在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情况下,才会进行服务期的约定,主要还是怕培养了劳动者之后,对方却辞职不干了。而对于劳动者而言约定服务期会有一些注意的事项。那到底约定服务期注意哪些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怎样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一、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一、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试用期有没有工资,试用期间有工资吗?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在很多劳动者心里试用期就相当于做白工,白白的被差遣却拿不到薪水,那么试用期到底有没有工资呢,按照法律其实试...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现实中,为更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公司的损害。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中规定,公司辞退员工的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究竟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1、严重违反...


·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一、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1、总承包企业与专业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 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等规定,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