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青岛市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拥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按照既定的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国各地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不一样的,这也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青岛市抚养费标准的相关信息,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青岛市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在离婚案件中,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青岛市子女抚养费标准根据以下内容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履行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1、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2、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3、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对于夫妻双方有固定收入的,需要按照收入的20%—30%进行支付,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用实物抵付。对于支付标准确定后,有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按期足额的支付,若需要进行增减的,双方应当进行协商。
  
  
  


·在我们国家环境污染的情况是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在农村的话可能会
      在我们国家环境污染的情况是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在农村的话可能会导致农业受到一些损失,这时候就需要对农业损失进行鉴定,进而获得农业损失赔偿,那么农业环境污染损失鉴定去哪里做?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业损失鉴定到哪里做 到当地农业司法...


·一、请求离婚时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请求离婚时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 (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的分别财产制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能够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双方婚内财产是明确约...


·离婚调解书没有签字是否有效
      夫妻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不一定都是以判决的形式作出决定。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解决离婚纠纷的一种重要手段。离婚调解书可不是一般的调解书,需要谨慎对待。那么,离婚调解书没有签字是否有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离婚调解书?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固定的吗
      抚养费是在男女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需要向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支付一定子女日常生活所需的开销。一般来说,抚养费只需支付到未成年子女成年即可停止支付。那么,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固定的吗,我国婚姻法关于抚养费的金额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上海婚假多少天
      上海婚假多少天 上海婚假有10天。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3天)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增加的婚假一般应当与之前3天合并连续使用。增加的7天婚假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劳动者依法享受婚假期间,单位应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


·农村户口与城户口抚养费区别是否存在?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发生变化。双方办好离婚手续后,会确定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这要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楚。而农村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现在农村家庭离婚的情况也不少。那么农村户口与城户口抚养费区别有吗?下面我们就给您讲一讲。 一、农村户口与城户口抚养费区别有吗?...


·夫妻离婚成年孩子能分财产么
      夫妻离婚成年孩子能分财产么 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


·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如今很多家庭里面都是只有一个孩子,而要是在孩子尚未成年的情况下夫妻离婚的话,总少不了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势必有一方获得抚养权,而另一方自然而然就要支付抚养费。那要是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不履...


·一、女的重婚罪会被判几年?
      一、女的重婚罪会被判几年? 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


·探望权的法律规定
      1、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该条款规定了的以下内容: (1)探望权的主体:是指...


·一、是否重婚罪会从哪些方面确定?
      一、是否重婚罪会从哪些方面确定?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