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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可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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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劳务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为劳务关系,需要注意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我国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却是有很大的不同。而通常在劳务派遣中才会出现劳务关系,而此时劳务工要想与派遣单位解除合同的话,也是需要满足规定情形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务工可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样的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6、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派遣员工的社保怎么办理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1、每月28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2、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4、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5、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
  
  6、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此时虽然与派遣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实际却是被派遣到了其他单位进行工作的,而此时自己的工资、社保以及其他的福利待遇,通常也是由派遣单位来承担、保障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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