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收土地农民不同意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征收土地农民不同意怎么办?
  
  如今城市土地资源紧张,政府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要占用到一些农村土地。按照程序,政府在征地之前,要发布征地公告,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际操作中,经常发生农民不同意征收的情况,给政府征地工作带来了困难,那么征收土地农民不同意怎么办?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征收土地农民不同意怎么办?
  
  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二、征地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综上所述,征收土地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政府在这个过程中要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如果在公告期内,征收土地农民不同意的话,政府不得强制征收,要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另外,对于合法的征收,农民不得无故阻碍,否则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
      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 近年来,征地赔偿问题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其中出现的政府与社会的冲突比比皆是,在政府与社会两者之间寻求到一个利益平衡点一直是整个社会所追求的,而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就是针对于这样一个热点问题而专门出台的政府文件,那么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什么?房地产企业在盖商品房之前,首先得拿到一块国有土地,通常是以参加土地拍卖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得办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证明土地使用的合理合法。那么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办理土...


·简单的国有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土地已经成为了稀缺资源,但是我国是国有土地,所以很多时候都需要对土地进行租赁,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了一篇简单的国有土地租赁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到您,但同时还是要建议您,如果您真的要进行土地租赁合同的编写还需要咨询专业的律师。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出租方...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土地有四类土地一种: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三灶镇、南水镇、红旗镇、平沙镇。 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房屋土地是老百姓生活的保障,一旦触及就会格外引起重视。尤其是在当今时代的快速发展,拆迁征地已经变得在寻常不过。可是如果行使不当,就会产生纠纷。一、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买二手商品房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
      买二手商品房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人们都知道,购买房子需要获得房产证才能证明房子的归属关系,房产证是房子所有者证明房子归属的证明文件。但是,购买房子除了要办理房产证还要办理地产证吗?这需要引起人们的注意,买二手商品房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吗?要了解相关解答请看下文。 一、房产证“...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 在我国国家为了加强对征地开发的管理,也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所以制定了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为的是让拆迁的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所出版的标准。那么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海南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


·征地补偿新政策是怎样的
      年征地补偿新政策是怎样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被征用的土地越来越多,而跟您切身利益相关的就是国家征地后如何对农民进行补偿,关于征地补偿的最新政策是什么了?接下来,我们在下文为你做了整理,希望能帮助到你。 国家征地补偿新政策 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国家土地使用证有使用时间吗?是多长时间?
      国家土地使用证有使用时间吗?是多长时间?国家土地使用证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且国家土地使用证是由国土局颁发。国家土地使用证有使用时间吗?国家土地使用证上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字,还有该土地所在的位置,以及该土地占据的面积,还有使用年限,备注和其他变更事项。 国家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强制流转被允许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强制流转被允许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