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项目的种类是十分繁杂的,市政工程只是诸多工程之中的一项,但是却承担则着诸多社会基本保障设施的工作,市政工程在给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方面起到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故而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要求是比较高的。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工程得施工质量,促进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为适应市政工程建设发展得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办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的有关标准执行。
  
  第1.0.4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
  
  一、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二、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四、市政道路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核算的同一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查。
  
  第2.0.4条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他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划分。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合格点(组数)÷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应检查点(组数)}×100%。
  
  一、工序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时)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其最大偏差值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1.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二、部位
  
  合格:所有工序评为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项目检查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
  
  三、单位工程:
  
  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
  
  第2.0.6条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或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第三章路基
  
  第一节土方
  
  第3.1.1条填土经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
  
  第3.1.2条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质等。
  
  第二节石方
  
  第3.2.1条上边坡必须稳定,严禁有松石、险石。
  
  第3.2.2条路基石方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三节路床
  
  第3.3.1条路床不得有翻浆、弹簧、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第3.3.2条用12-15T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四节路肩
  
  第3.4.1条肩线必须直顺,表面必须平整,不得有阻水现象。
  
  第3.4.2条路肩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五节边沟、边坡
  
  第3.5.1条边坡必须平整,坚实、稳定,严禁贴坡。
  
  第3.5.2条边坡上口线应整齐、直顺,沟底应平整,边沟排水应畅通。
  
  第四章基层第一节砂石基层
  
  第4.1.1条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细集料集中等现象。
  
  第4.1.2条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不得大于5mm。
  
  第二节碎石基层第
  
  4.2.1条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焦形成一层.
  
  第4.2.2条用12t以上的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三节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
  
  第4.3.1条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成一层。
  
  第4.3.2条表面无积油、漏浇现象,并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
  
  第4.3.3条用12t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第四节石灰土类基层
  
  第4.4.1条灰土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块不得超过10%,但最大的土块粒径不得大于50mm。灰土应拌和均匀,色泽调和,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
  
  第4.4.2条有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等现象。
  
  使市政工程的质量得到更好的保证。该标准的规定适用一切道路设施的修建,且评定的等级只有合格与优良两部分,对于评定为不合格的,需要返工,对于返工后延误工期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可以在劳动合同内辞职吗?
      可以在劳动合同内辞职吗? 一、可以在劳动合同内辞职吗? 合同时间的长短,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法律没有约定,但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也可以辞职。 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司法工作人员要如何认定绑架罪
      绑架罪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他人的行为,二是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以达到绑架者的主观目的行为。在司法实际中,司法工作人员要如何认定绑架罪才好呢?如果涉嫌绑架罪,就要立案。此时绑架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针对这两个问题,本站我们马上一一为你解答。 一、要如何认定绑架罪 1、...


·工资条有什么法律效力
      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纸条,但并不是所有单位都给员工工资条,有的单位会将工资的各项明细表发给员工,但是有的单位是没有的。那么工资条有什么法律效力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一、工资条有什么法律效力1、工资条的内容一个简单的工资表,通常...


·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加工承揽是满足特定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加工承揽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存在除了其他合同订立中经常产生的问题外,还包括商业秘密、技术材料、留置条件、保密制度等问题,当事人应予特别注意。订立加工承揽合同首先要注意了解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尤其是对承揽方能否完成委托项目,其设计能力、设备条件、技...


·出差的时候晚上病逝算不算工伤
      出差的时候晚上病逝算不算工伤出差途中,或者出差中在完成出差任务时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所谓视同工伤,就是按照法律规定,把一些不是工伤的特殊情形,按工伤对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在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到的单位比较多,由此产生的合同类型也有很多种。其中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合同类型,通常是建设方和设计方签署的,那么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有哪些特征?我们就此整理了相关知识,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属...


·小腿粉碎骨折工伤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很多在工地作业的劳动者难免会出现工伤意外,出现伤残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以弥补自身时间和身体或者精神上的损失。但是很多劳动者不太熟悉法律是如何对赔偿进行说明规定的。那么,小腿粉碎骨折工伤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关于小腿粉碎性骨折的伤残鉴定 ...


·犯罪分子拘役刑满还有工作吗?
      犯罪分子拘役刑满还有工作吗?被拘役刑满后一般是没有工作的,但部分私人单位在拘役后是并不会开除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办法处理,其工资待遇根据新任职务、新任岗位按不高于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服刑期满后如被原单位辞退则...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兴建了很多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的质量十分重要,如果建筑工程的质量不过关的话,会出现很严重的后果,除了会造成经济损失,还有可能会造成生命威胁。所以在验收建筑工程质量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标准,那么主体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什么?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


·工作没满一年被辞退有违约金吗?
      工作没满一年被辞退有违约金吗? 一、工作没满一年被辞退有违约金吗? 没有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在有工作的时候
      在有工作的时候,有时候因为某些事情而出了意外而受了伤。受了伤比较严重得可能还会住院,在这住院期间就没法继续工作,所以就有误工费赔偿这一说。误工费赔偿的标准也是有规定的,有的人不禁想问是不是年满60误工费不支持赔偿了,现在就让我们来带您解开这个疑惑吧。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