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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原则包括哪些内容?在线咨询 >无论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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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订立原则包括哪些内容?无论是怎样的合同,在订立的时候都是受到《合同法》调整的,同时也有一定的原则需要当事人遵循。那具体来说合同订立原则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订立原则包括哪些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二、如何订立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合意。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合意是指当事人对合同必备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合议的过程,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过程,就是经过要约、承诺完成的。向对方提出合同条件作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称为“要约”,而另一方如果表示接受就称为 “承诺”。一般而言,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合同就成立了。但是,有时要约和承诺往往难以区分。许多合同是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讨价还价、反复协商才得以达成。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以称为“发盘”、“发价”等,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
  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在商业交易中,与“发盘”、“发价”等相对称,承诺称作“接受”。在一般情况下,承诺作出生效后合同即告成立。作为使合同得以成立生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其必要条件是:(1)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即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自愿原则以及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对于当事人而言,除了了解订立合同的原则外,同时还需要知道应该如何订立合同,此时必须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否则就会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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