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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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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很多工程在施工时都需要进行排水,为了保护环境,需要排出的水必须达到法定标准之后才可以排出。对于特定的工程,标准是不一样的。承包方与发包方在工程实施之前提出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给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在验收时需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
  
  给排水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适应市政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
  
  第1.0.3条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除符合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也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第二章 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第2.01条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第2.02条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工序、部位、单位工程的划分:
  
  一、工序
  
  工序划分为:沟槽、平基、管座、安管、接口、顶管、检查井、闭水、回填、渠道、泵站沉井、模板、钢筋、现场浇注水泥混凝土结构、砖砌结构、构件安装、水电设备安装、铸铁管安装、钢管安装等。
  
  二、部位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三、单位工程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第2.0.3条 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始能进行有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第2.0.4条 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
  
  第2.0.5条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
  
  工序:
  
  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
  
  1、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
  
  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其最大偏差应在允许
  
  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
  
  1、 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
  
  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
  
  部位:
  
  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分应评为优良。
  
  单位工程:
  
  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
  
  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
  
  第2.0.6条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或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
  
  第三章管道
  
  第一节沟槽第
  
  3.1.1条严禁扰动槽底土壤、如发生超挖,严禁用土回填。
  
  第3.1.2条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
  
  第3.1.3条沟槽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二节平基、管座
  
  第3.2.1条平基、管座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三节安管
  
  第3.3.1条管道必须垫稳,管底坡度不得倒流水,缝宽应均匀,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杂物。
  
  第3.3.2条安管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四节接口
  
  第3.4.1条承插口或企口多种接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灰口应整齐、密实、饱满,不得有裂缝、空鼓等现象。
  
  第3.4.2条抹带接口应表面平整密实,不得有间断和裂缝、空鼓等现象。
  
  第3.4.3条抹带接口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五节顶管
  
  第3.5.1条接口必须密实、平顺、不脱落。
  
  第3.5.2条内涨圈中心应对正管缝,填料密实。
  
  第3.5.3条管内不得有泥土、石子、砂浆、砖块、木块等杂物。
  
  第3.5.4条顶管工作坑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3.5.5条顶管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六节检查井
  
  第3.6.1 井壁必须相互垂直,不得有通缝,必须保证灰浆饱满,灰缝平整,抹面压光,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
  
  第3.6.2条井内流槽应平顺,踏步应安装牢固,位置准备,不得有建筑垃圾等杂物。
  
  第3.6.3条井框、井盖必须完整无损,安装平稳,位置正确。
  
  第3.6.4条检查井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第七节闭水
  
  第3.7.1条污水管道、雨污水合流管道、倒虹吸管、设计要求闭水的其它排水管道,必须作闭水试验。
  
  第3.7.2条排水管道闭水试验允许偏差、渗水量应符合规定。
  
  第八节回填
  
  第3.8.1条在管顶上500mm(山区300mm)内不得回填大于100mm的石块、砖块等杂物。
  
  第3.8.2条回填时,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植土、冻土及有机物。
  
  第3.8.3条回填土的压实度标准应符合规定。
  
  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进行排放。由以上信息可以看出,该评定表标准只有合格与优良两大类,除此之外,都不得排放。若公民发现某施工单位的排放啊不符合标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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