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获得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解答如下:第一,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第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掌握政策、操作不一,所以二者兼得仅是一种法律上的可能性。相关知识:关于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问题,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于什么是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线路”、加班的途中时间是否属于“上下班的规定时间”等问题难以界定,因此经常引发很多争议。2004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旧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即废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可以看出《工伤保险条例》在认定这种情形的工伤时,删掉了“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限制。上下班途中作为实现劳动者劳动权利和休息权利的必要途径,对其进行和工作场所相当的保护体现了工伤保险赔偿理论保护弱势劳动者和减轻用人单位经济负担的原则。只要是为了上班工作或是为了下班休息而在路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就应当认定为工伤。无论是迟到抑或早退也无论是否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责任。所以不会因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而不进行工伤认定。关于工伤认定后的待遇问题,因交通事故赔偿已经结束,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否享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的问题实际上是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能否双重赔偿的问题。这是目前法律界有争议的话题。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后,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伤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相对于民事损害赔偿而言,工伤保险具有特殊的优点: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并且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赔偿。民事侵权考虑受害人自身是否存在过失,实行过失相抵,即根据受害人过失程度相应减少赔偿数额。此外,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有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充分救济;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分散了赔偿责任,有利于企业摆脱高额赔付造成的困境,避免因行业风险过大导致竞争不利;工伤保险还有利于劳资关系和谐,避免劳资冲突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综上可以看出,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二者的法理基础、法律关系有原则上的不同,法律也没有禁止享受双重待遇,因此,从法理上分析可以兼得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双份赔偿。综上,我们了解到虽然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获得,但这也是有条件限制的。首先要求先进行交通事故赔偿,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那么才能申请进行工伤赔偿。而并非一开始就可以同时申请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
  
  
  


·火车票最晚开车前多久能退 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火车票最晚开车前多久能退 相关规定是怎样的火车因其便宜的价格成为广大出行群体的首选出行方式,但是在购买火车票后出于种种原因需要进行退票,这是大多数旅客经常会遇到的问题之一。关于火车票最晚开车前多久能退,是您所关心的也是急切想要了解的。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一、火车票...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 (2002年12月1日)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


·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诉讼维权的,就需要花费诉讼费用,如果请律师
      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诉讼维权的,就需要花费诉讼费用,如果请律师的还需要花费律师费用,但是这些的前提都是你想要达到自己的目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其中,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什么呢?而请律师的话,律师又是如何收费的?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 财产案...


·一、一般交通事故身亡赔偿多少钱?
      一、一般交通事故身亡赔偿多少钱?一般赔偿几十万元,具体项目如下: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怎样规定?
      江西省内的交通事故的人身伤害赔偿的计算不是随意制定的,需要根据江西省相关部门出台的标准为依据,当在江西省内发生了此类事故时,出现了伤亡就需要根据最新的标准来计算赔偿的问题,那么2016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有哪些呢?今天,的我们便为您做具体地介绍,为各位提供2016...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车辆追尾对方全责的话,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


·机动车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
      机动车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每到节假日,就有很多人选择自驾游,不少车主到外地后,对当地路况不熟悉,发生交通违章的概率很大。对于车主来说,在本地处理交通违章都比较熟悉,但是一些人不大了解异地处理违章这方面的知识。那么,机动车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车主普及下相关知识。 一...


·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数量逐年攀升,一些严重的交通事故身子导致了儿童死亡。涉及死亡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比较高的,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年度的内容是符合实际的。死亡赔偿标准和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有关,对于儿童的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必须严格按照赔偿标准来。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赔偿标准的内容。 一、儿...


·遭遇高速车祸如何理赔
      遭遇高速车祸如何理赔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案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无证怎么处罚?
       一、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无证怎么处罚?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由于...


·上诉费用被告预交时间有规定吗
      上诉费用被告预交时间有规定吗? 一、上诉费用预交时间规定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如果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没有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预交。上诉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7日内仍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