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要怎么签订商品房的装修合同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要怎么签订商品房的装修合同购房者在委托装修公司对商品房进行装修时一般要签订一份商品房装修合同,由于购房者和装修公司在事前没有约定好,导致其在之后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产生纠纷。因此签订一份好的装修合同是很重要的,那究竟这个装修合同该如何签订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要怎么签订商品房的装修合同
  (一)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二)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三)如果您在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填写相关的“工程洽商单”,并作为合同的附件汇入装修合同书中。(四)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一般装饰公司对工程的保修期,从三个月到一年不等,您要尽可能选择保修期长一点的公司。另外,保修期要包含一个取暖季。另外,一些未在图纸上出现的工程,如线路改造,灯具、洁具的拆安也会在预算书上体现。并根据图纸上的具体尺寸核定预算。在预算书的最后,会有一些诸如“机械磨损费”、“现场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项目,这些项目其实都属于不合理收费。“机械磨损”是装修中必然发生的,“现场管理”则是装饰公司应该做到的,这两项费用其实都已经摊入了每项工程中,不应该再向消费者索取。不经认证的合同视为无效
  二、签订商品房装修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二)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样图。预算报价,客户应该严格审定,如有可能找相关专家咨询。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装饰公司一般会提供预选的材料样品,客户应该保存以便日后检查对照。(三)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四)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五)上述装修合同有三种形式:即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在装修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装修公司包料的,要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发票;业主自己包料的,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六)在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检测不合格的,如属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购房者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掉入对方的陷阱当中。因此在签订装修合同之前,最好还是先了解清楚其中哪些事项是需要重点注意的,这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农村房屋折迁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


·上海父母给子女房屋买卖税费的标准是多少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的不断更新,房屋的相关税费也是越发多样,但房屋本身又与您的关系密切,因此对房屋税费的相关规定的了解和熟知极其重要,下面就由律师给您提供上海父母给子女房屋买卖税费的相关标准和规定,以方便有需要的朋友及时把握和了解相关信息。 一、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契税交法 ...


·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
      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那此时当事人之间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合同。但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对当事人来讲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此时要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1、白字黑...


·现如今虽然很多人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收入都提高了,但目前我国的房
      现如今虽然很多人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收入都提高了,但目前我国的房价也是在普遍上涨的,因此能够一次性全款购房的人其实还是不多。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买房。那此时购买房屋按揭需要哪些手续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房屋按揭需要哪些手续 1、与开发商签订购...


·有的人因为急需用钱,于是会将自己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是在尚未解
      有的人因为急需用钱,于是会将自己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是在尚未解押之前,可能又想要将房屋卖出。那么一般来说抵押后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抵押后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


·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生活中,凡是数额巨大的交易,都应该谨慎对待,以免造成损失时后悔不已,买二手房时亦是如此。然而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不够理性,忽略了许多显而易见的问题,以致付出巨大的代价。为了确保利益不受损害,购房者在买二手房前最好对相关知识有所了解。那么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


·离婚分割房产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离婚分割房产计算公式是什么 1、由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增值 已支付房款)×50%。 2、由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值-尚欠银行按揭贷款)×50%,房...


·一、买房后离婚房子怎么办?
      一、买房后离婚房子怎么办?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房产纠纷并不少,主要发生在一个有多个子女的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房产纠纷并不少,主要发生在一个有多个子女的家庭,通常的情况下为了争夺财产会不顾亲情感情,因此会产生很大的矛盾,甚至会大打出手产生肢体上的冲突,需要依法来解决,那关于房产纠纷案例分析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关于房产纠纷案例分析是什么? 1、案例 ...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政策有哪些要求?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政策有哪些要求?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政策申请要求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3、单身者申购北...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主贷人是我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主贷人是我如何分割?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