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车撞死人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开车撞死人如何赔偿,标准是什么?开车上路撞死人的,一般就是构成了交通事故,并且也涉嫌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此时追究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是一方面,还需要对死者家属作出赔偿。那么撞死人的该如何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 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4、丧葬费的赔偿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
  根据上述的分析介绍,我们知道要是撞死人的话,此时的赔偿是向死者家属作出的,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等项目,具体的赔偿标准可能因为所在地的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二手房交易的步骤是怎样的
      二手房交易的步骤是怎样的一、二手房交易的步骤是怎样的 选择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比较省心省时,在中介的“监督”下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二手房交易一般都由以下几个步骤来完成(因各房产中介规定不同,各步骤或略有差异): (一)登记 买卖双方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并详...


·交警可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交警可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警可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本条赋予交警因收集证据需要而扣留事故车辆的权力...


·二手车辆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二手车辆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建筑等方面发展迅速,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开上了属于自己的车。这就也导致了很多的二手车出现在市场上面。一般情况下,在购买二手车的时候都是有合同规范的。即使是签了合同,有时候也不能免除一些在交易上的纠纷。那么二手车辆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轻微划伤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轻微划伤怎么处理? 对事故造成人员的轻微伤是指造成皮肤、软组织挫伤且面积较小的伤害。对此分为两种情况, 1、交通民警能够认定的,可以现场结案,伤者需要治疗的,机动车方应履行救助义务;如事后伤者伤情发生变化构成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转为一般程序处理。 2、交通民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 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


·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
      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遗忘物从字面意思浅显的理解,就是遗失的物品或者失散的动物等等,按照我们经常的生活经验,如果有东西遗失或者遗忘,就应该找公安局,但是我们会发现,有一些公众场合出现的长期停放物,像电车等,那么,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下面,就让我们介绍下吧。 什么是...


·一、交通事故车辆有旧伤的是否需要赔偿?
      一、交通事故车辆有旧伤的是否需要赔偿?首先,交通事故车辆有旧伤的的情况下,也应当按照交警部门认定的赔偿情况进行赔偿。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一般强迫交易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强迫交易罪是怎么量刑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


·受害者是孕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受害者是孕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2023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鉴定。从鉴定机构的经验...


·疲劳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疲劳驾驶,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不管是对自己还是他人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那么,驾车多长时间算疲劳驾驶呢?疲劳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进行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疲劳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