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具体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一个消费大国,因此中国市场历来是外资企业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对于外企业的入驻是有要求的,毕竟要是对中国人民有伤害或是对中国发展不利的,我国是坚决拒绝的,那么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具体有哪些呢?
  
  一、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和依据有哪些?
  
  (一)外资企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外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三)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
  
  (四)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五)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3、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4、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5、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六)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不受干涉。
  
  (七)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1、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
  
  2、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综合平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批准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在批准后15天内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审批机关)。
  
  (八)申请设立的外资企业,其产品涉及出口许可证、出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或者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应当依照有关管理权限事先征得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同意。
  
  (九)外国投资者在提出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前,应当就下列事项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立外资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规模;生产产品;使用的技术设备;用地面积及要求;需要用水、电、煤、煤气或者其他能源的条件及数量;对公共设施的要求等。
  
  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外国投资者提交的报告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外国投资者。
  
  (十)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5、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6、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前款(一)、(三)项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二)、(四)、(五)项文件可以用外文书写,但应当附中文译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合同副本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十一)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审批机关如果发现上述文件不齐备或者有不当之处,可以要求限期补报或者修改。
  
  (十二)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外国投资者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满30天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外资企业应当在企业成立之日起30天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十三)外国投资者可以委托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代为办理本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事宜,但须签订委托合同。
  
  (十四)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
  
  2、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住所;
  
  3、经营范围、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
  
  4、拟设立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和期限;
  
  5、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法定代表人;
  
  6、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及其来源;
  
  二、外资企业法的设立程序是什么?
  
  (一)产品的销售方向、地区和销售渠道、方式;
  
  (二)外汇资金的收支安排;
  
  (三)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职工的招用、培训、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的安排;
  
  (四)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解决措施;
  
  (五)场地选择和用地面积;
  
  (六)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能源、原材料及其解决办法;
  
  (七)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
  
  (八)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
  
  (九)外资企业的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
  
  (十)外资企业的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资本发生重大变动,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验资报告;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外资企业的章程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一)名称及住所;
  
  (二)宗旨、经营范围;
  
  (三)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四)组织形式;
  
  (五)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以及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人员的职责、权限;
  
  (六)财务、会计及审计的原则和制度;
  
  (七)劳动管理;
  
  (八)经营期限、终止及清算;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综上所述,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旨在约束外资企业进行合法投资,规范投资,如果是对中国经济发展有很大帮助的中国欢迎之至,并且会提供很多优惠政策,但是对于想要利用中国的资源牟取暴利又对中国经济发展不利的,中国是不欢迎的,相信以后会制定出更加完善的外资企业法和更有效的实施办法。
  
  


·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一、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中外合资企业有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一般情况下他是中方。中外合资企业更换股东需要资料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什么?
      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什么? 法人的概念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包括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等。简单来说,企业法人就是企业。当企业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事项发生变动时,需要办理法人变更登记。那么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公司法的重大事项包括哪些?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
      公司法的重大事项包括哪些?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处理各类事情。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时候,需要通过股东会议批准才行。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要提前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那么,公司法的重大事项包括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公...


·设立分公司股份怎么分配
      企业股权结构的三种模型:第一种,绝对控股型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权,合伙人占18%的股权,预留团队股权15%;该模式适用于创始人投钱最多,能力最强的情况。在股东内部,绝对控股型虽说形式民主,但最后还是老板拍板,拥有一票决定/否决权。第二种,相对...


·上市公司股东穿透资金来源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上市公司股东穿透资金来源限制的规定是什么?1、 资本金不得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项目公司的债务性资金。2、 资本金不得为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违规出资。3、资本金不得为股东的“明股实债”型融资资金。4、 资本金不得为股东的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


·关于服装公司融资案例举例?
      关于服装公司融资案例举例?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生产经营离不开资金成本,融资能否筹集到大量资金,对于企业发展壮大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很多非公有制私营企业资产、抵押物数量不足,外加银行为控制风险拒绝贷款,导致企业在融资道路上困难重重。以下是某个对自身认识清楚、信用良好的服装公司融...


·分公司签合同被告是谁
      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被告是总公司或者是总公司和分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存在着一个财产方面的因素关系,所以不论是在进行相关的诉讼活动,还是其他责任承担的时候,都必须要存在这种公司,如果要将两者作为共同被告,也是法律允许的。即便分公司有独立营业执照独立签订合同,也可以将总...


·伪造公司法人签字是否构成犯罪
      伪造公司法人签字是否构成犯罪 在生活中,公司选举出来的公司法人是具有自己独立行驶公司事物的资格的。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法人的职责是谁都无法代替的。比如说公司的游戏文件在进行行驶的时候,必须要经过公司法人的签字才可以,但是公司法人的签字其他人是不可以进行伪造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合伙企业法全文细则
      合伙企业法全文细则 合伙企业也是一个企业,只不过合伙企业由多人建成,与个人企业不同,在一个合伙企业中为了使企业得以正常运转,就需要制定相关的细则,那么合伙企业法全文细则的内容是什么?下面网的我们进行了整理,供有需求的朋友参考。 《合伙企业法》 第一条 为了确认合伙企业的经营...


·保安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
      保安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 其实公司所经营的项目也是随着时代的需要,不断的发生着变革的。现如今在我国有些公司的经营模式是比较特殊的。例如说保安公司,保安公司负责的项目比较特殊化。针对保安公司的公司法人,也是有着严格要求的,同样公司法人在进行变更的时候也需要准备相关的手续。下面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