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是谁?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这点毋庸置疑。但是也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在夫妻离异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又是谁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上述三种法定监护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根据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血缘、组织等关系的远近而确定的。《民法通则》第16条中关于这种法定监护人可担任人员的排列顺序,应当视为担任监护人的先后顺序。只要前一顺序有人可作为监护人,后一顺序的人就不能担任监护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的规定,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也改变不了他们皆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的身份。因此,即使夫妻双方离异,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也是夫妻双方。
  
  二、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做了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因此,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即使夫妻离异,也不能改变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的事实,但是如果父母死亡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是你想了解更多的知识,不妨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不还付抚养费
      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不还付抚养费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三十七条还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算构成重婚罪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算构成重婚罪?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


·一、结婚对象条件都?
      一、结婚对象条件都有哪些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共五条。 (1)必须男女双方安全自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


·离婚婴儿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抚养权纠纷问题通常都是导致离婚纠纷出现的导火索,双方都想要抚养孩子或者都不想抚养小孩的情况都有存在。不过在抚养权问题解决之后我们要注意的就是给予抚养费的问题,很多人都不知道抚养费的给予标准是什么,那离婚婴儿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


·一、婚后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


·现在抚养费一般给多少?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父母离婚只是婚姻关系的结束,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因婚姻的结束受到影响。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由离婚的夫妻双方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1、夫妻之间达成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双方通过订立契约对采取何种夫妻财产制所作的约定,是双方协商一致对家庭财产进行内部分配的结果,在不涉及婚姻家庭以外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夫妻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按照双方达成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履行,优先保护事实物权人,不宜以产权登记作为确认不...


·一、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


·夫妻在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夫妻在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夫妻财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约定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管双方怎么分割都可。无...


·一、离婚后多长时间婚内财产还能平分?
      一、离婚后多长时间婚内财产还能平分? 离婚后两年内可以通过起诉的形式平分婚内财产,或者超过两年后还可以通过双方写协议来平分双方婚内的财产。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


·争取子女抚养权中需要收集哪些有利证据
      争取子女抚养权中需要收集哪些有利证据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