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行医罪的概念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非法行医罪的概念是怎样的你知道什么是非法行医罪吗?换句话说,非法行医罪的概念是怎样的呢?其实,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非法行医行为都会构成非法行医罪。这就需要根据该罪的构成要件分析。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非法行医罪的概念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因此,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管理极为严格。不仅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限制,要求行医者除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资格,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还对行医活动,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工作规范及制度,以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就诊人是不特定或多数的,故本罪侵犯了公共卫生。(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情节严重,一般指非法行医,屡教不改的;骗取大量钱财的;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等等。“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是指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称的二级医疗事故和三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就诊人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
  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不得展开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开展诊疗活动,就是非法行医的行为。(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因为,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又对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时会伤残直至死亡是明知的,所以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意志因素上,对病人的伤残、死亡采取了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放纵态度。针对实践中非法行医的行为,只有在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时候,才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此时才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法医司法鉴定期限是多久
      法医司法鉴定期限是多久 一、司法鉴定期限是多久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法医精...


·不提起诉讼是否可以鉴定过度医疗?
      不提起诉讼是否可以鉴定过度医疗? 一、不提起诉讼是否可以鉴定过度医疗 不提起诉讼也可以鉴定过度医疗。鉴定过度医疗是到附近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的。按照相关的鉴定标准鉴定即可。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


·医疗过错辩解怎么辩?
      医疗过错辩解怎么辩? 一、概念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指的是医方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当的诊疗义务。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 二、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


·年沈阳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2017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对于很多沈阳的城镇居民,尤其是需要自己购买医疗保险的居民而言,此时最想了解的莫过于2017年沈阳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的规定了,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对比2016年执行的城镇居民医保标准,沈阳市最新调整的个人缴费标准从9月1日起提高...


·再次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是什么?
      再次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是什么?一、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 1、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等); 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申请事项; 4、事实和理由; 5、证据材料。 二、医疗事故申请鉴定步骤 1、第一步是要作医疗鉴定的;这是发生和确认医...


·处理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处理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一、处理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


·医疗事故纠纷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纠纷如何处理?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一、家属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做好登记,家属签字) 向家属作好解释工作,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三条: 1、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是向卫生局书面写出医疗事故技术申请书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3、是直接向法院起诉。 二、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有哪些在现代化的发展下,我国医疗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已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与关注,但在实际鉴定过程中,医疗损害责任仍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医疗纠纷带来诸多的困难,从而阻碍医疗领域的发展。下面主要对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中存在的弊端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以加深人们对此问题的认...


·医疗责任事故的范本
      医疗责任事故的范本 医疗事故和解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 1、排除了对责任人的追究。由于和解...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相关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每个人都会有病有伤,每个人都会去医院,不过再好的医院,其实也不过是医生的资格高,医术高,不过医生也是人,也会出问题,如果医院出现医疗事故,那么就会需要进行医疗事故赔偿,以下就是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我们进行详细的介绍。 ...


·能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要件有哪些
      能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要件有哪些? 百密总有一疏,在医疗救助时也不例外。现代医学技术日益提高,但是随之带来的还有医疗损害事故,在这之中,有人会不禁提出疑惑,医疗损害事故中的医疗人员到底拥有何种权利和与之相对应的义务。在本文中主要为您介绍能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要件有哪些。 一、主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