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法离婚的条文有哪些,包括哪些内容?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婚姻法》主要是对婚姻家庭的相关问题作出规定,其中当然就包括了男女结婚和夫妻离婚的事项。那么您知道《婚姻法》中关于夫妻离婚的规定都有哪些吗,具体的条文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就是我们根据《婚姻法》的内容,为您整理的夫妻离婚的相关条文规定,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夫妻离婚的可以选择协议或诉讼方式进行,但此时需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处理。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一、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


·什么条件构成重婚罪
      什么条件构成重婚罪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 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原因?
      夫妻双方无法继续生活时,离婚就成为了最终的选择。有些夫妻会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和平分手。而有的夫妻一方并不同意离婚,当协商无效时,坚持离婚一方就得启动起诉离婚程序了。在提交离婚诉讼书的时候,得写清离婚的原因。那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原因?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


·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申请书该如何书写呢?
      撤销权是每位申请诉讼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力,就算是在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方面的诉讼也是如此。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想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先向法院提交撤销的申请书,那么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申请书该如何书写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以供您了解。 一、离婚后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1、《最高人...


·妻子怀孕了可以办离婚吗
      有的夫妻本身在婚后感情就不太好,加上因为生活琐事经常吵架,于是双方都有了想离婚的念头。而在此时丈夫发现妻子怀孕了,那这种情况下是否还可以办离婚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妻子怀孕了可以办离婚吗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


·夫妻共同财产上设置抵押权的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上设置抵押权的规定有哪些夫妻共同房产,属于共有财产,关于共有财抵押规定如下:五十四条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一、父母离婚后父亲去世财产怎么分配?
      一、父母离婚后父亲去世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了就代表着财产已是属于个人的,这份财产也可以由自己的子女来进行分配所得;没有遗嘱存在的。依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


·要怎样才能认定夫妻间的感情破裂
      夫妻结合是因为感情琴瑟相合,分离是因为感情破裂。而在诉讼离婚中,也只有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了之后,那么法院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那此时要怎样才能认定夫妻间的感情破裂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要怎样才能认定夫妻间的感情破裂 对于普通人在普...


·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就是指夫妻双方之间感情破裂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在婚姻关系中无论男女哪一方否是可以提出离婚要求的,但是如果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呢?下面就由网站的我们来告诉您应该如何处理这样的棘手问题吧。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


·再婚抚养费共同财产怎么算?
      ? 现在的人们离婚再婚的现象十分常见,在离婚再婚的过程中问题就出现了,再婚抚养费共同财产怎么算?抚养费是给孩子的,但是我已经再婚了,在这种情况下我给孩子的抚养费是不是我们现在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样子的抚养费归属是谁,这个问题可以让我们为你解决。 一、婚姻法相关规定 《婚姻法》...


·一、已婚的人与他人非婚生育重婚罪算吗?
      一、已婚的人与他人非婚生育重婚罪算吗?已婚的人与他人非婚生育是否算重婚就要看实际的情况。首先需要清楚的是,构成重婚的情形有两种:一是配偶的双方或一方,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二是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在事实上同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对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婚姻登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