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员工入职流程是什么?先入职后上班可以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人们只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入职上班后才能取得钱财,才能独立养活自己甚至是去娱乐。很多人到了合适的年龄合适的时间就会去参与工作,独立生存。但是初入职场,他们对职场生活有很多问题,比如新员工入职流程是什么?先入职后上班可以吗?现在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新员工的入职流程是什么
  
  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共分为六大步骤:入职准备、入职报到、入职手续、入职培训、转正评估、入职结束。
  
  (一)入职准备,准备的证件:
  
  1、一寸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4、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5、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6、体检合格证明。
  
  (二)入职报到:
  
  1、人事中心向新员工发放《面试评估表》,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1)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原件;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体检合格证明。
  
  (2)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
  
  (3)建立员工档案、考勤卡(管理卡);
  
  (4)介绍公司情况,引领新员工参观公司、介绍同事;
  
  (5)将新员工移交给用人部门。
  
  2、用人部门负责的工作:
  
  (1)部门领班负责发放考勤卡、管理卡、工具箱、工衣柜等一系列工作物品,介绍并帮助熟悉工作环境;
  
  (2)制定专人作为新员工辅导员,介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如:行政部由领班负责新员工辅导、培训等工作;理疗部有技术老师负责新员工辅导、培训等工作。
  
  (三)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四)入职培训:
  
  1、组织新员工培训;
  
  2、相应职能专业技术培训;
  
  3、相应规章制度的培训。
  
  (五)转正评估:
  
  1、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新员工工作满实习期时,由人事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六)入职结束:
  
  新员工根据《新员工报到工作单》要求,待各项工作落实后,于试用期结束时,将此表签字后,归档人力资源中心。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二、先入职后上班可以吗
  
  新员工入职手续(证件带齐的情况)公司有专门负责此工作的工作人员,一般情况当天就可以办理完。具体需要多长的时间还是根据公司具体安排而定。我国的工作人员能不能先入职后上班没有具体的规定,具体按公司安排而定。
  
  新员工入职手续繁多,一般是新员工上班直到试用期结束转正后才算入职结束,但是否可以直接入职完成再上班这个问题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还是看您与新公司的协商以及公司的安排。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
      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 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 二、盖章后具...


·员工不加班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单位都会安排员工在休息修建的时间内加班,虽然大多时候员工都是会听从单位安排,但也有员工拒绝加班的时候。而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单位会克扣员工的工资。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员工不加班单位可以扣工资吗?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员工不加班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劳动法...


·2023年劳动法中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2023年劳动法中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在建筑工程领域,玻璃幕墙应用的越来越广泛,特别是写字楼的建设,外墙基本用玻璃幕墙代替。幕墙工程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大楼的使用和业主的人身安全,因此施工单位应该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开展施工。那么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简单...


·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


·辞退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情况
      劳动关系在我们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因为劳动能够证明存在于双方的劳动关系到底有多少,如果在工作中出现纠纷时不至于没有一个证据。如果出现劳务赔偿的话,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而赔偿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那么辞退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情况有什么? 一、辞退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情况 根据相关...


·合同不到期辞退员工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不到期辞退员工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劳动者是有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要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各项司法制度,对于广大人民的各项基本权益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就拿劳动关系来说,劳动关系也是受我国劳动法保护的。劳动法针对劳动人民的一切基本利益,都有明确的规定。这对劳动者来说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解除劳动关系的规...


·用人单位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


·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工程质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直都是非常关注的焦点问题,最近几年来尤其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的关注比较多,因为建设工程质量涉及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安全,那么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


·工伤恢复后工作安排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恢复后工作安排待遇是怎样的工伤后能够正常上班或能继续上班,说明伤情不重,不应另增加工资(即:不能享受工伤工资、又另开一份工资)。如果本应当休工伤,而由于岗位特殊,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而安排带伤顶岗,这样情况用人单位会给予适当的补助,但也不存在双份工资的说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