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债权受到侵害之后一定时间内债权人未能及时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将会获得时效抗辩权,债权人的主张就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时间
  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何谓新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
  二、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限制
  新规定列举了四种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对这四种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四种债权请求权分别是: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②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④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三、其他相关知识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如何认定?新规定列举了四种情形,出现这四种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四种情形分别为: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 式主张权利,信件或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适用其规定。综上所述,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这一问题的答案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详言之,当事人必须在一审期间提出,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再二审或者再审当中提出也是可以的。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挪用公款怎么判刑处罚 挪用公款可以判缓刑吗
      挪用公款与挪用资金在行为上面其实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由于对具体的主体身份要求不同,因此实际构成的罪名也是不一样的。那具体来说,构成挪用公款怎么判刑处罚呢?可能很多人搞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挪用公款怎么判刑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


·信用卡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信用卡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二)其次是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记录、有相关原件证据、消费来源于该...


·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吗?
       一、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吗? 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哪些常见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哪些常见行为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哪些常见行为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审判实践,以下行为均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以高额付息方式吸收不特定公众“存款”; (二)以筹集发展资金为名向不特定公众“借款”; (三)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


·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发生债务纠纷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如果不能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就只能走诉讼的法律程序,提起债务纠纷诉讼了。具体说来,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一般包括...


·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有区别吗?
      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有区别吗? 一、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有区别吗? 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两者的区别是很大的; 敲诈勒索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民间借贷是自...


·空头支票罚款比例是多少
      空头支票罚款比例是多少?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对空头支票罚款的条文。 在支票使用过程中存在...


·有人欠钱不还不知道人在哪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不知道人在哪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


·欠钱不还怎么办被拘留几天?
      欠钱不还怎么办被拘留几天?1、欠钱的前提下,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最多也只能拘留15天。如果对方确实是没钱,还不能拘留,只能中止执行。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怎么处理对于民间借贷是我们生活中比价常见的一种方式,但是人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对于订立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事项不清楚导致合同无效。今天整理了关于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相关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


·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问题在当下社会日趋频繁,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然而债权债务问题时常牵扯不清、“剪不断理还乱”,究其原因,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协议书书写订立的不规范,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提供一份规范的协议书文本。 一、债权债务的概念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