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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诉讼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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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诉讼费是多少?
  
  医疗事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会产生诉讼费。这是必须要缴纳的费用,当然,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除外。那么医疗事故诉讼费是多少?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诉讼费是多少?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二、诉讼费速算表
  
  由于诉讼费的缴纳是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赔偿数额,按照分段累计计算的,作为没有接触法律的患者及其家属来说,计算起来并不方便,因此,给您一个速算表: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按照这个速算表,患者及其家属可以自己计算出需要缴纳的诉讼费用了!
  
  三、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诉讼费根据案件的情况,收取的费用是不一样的,当然,诉讼一般情况下有败诉方承担。所以,证据的充足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丰富的实战经验可以给予更好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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