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学生因打暑假工被骗要如何维权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学生因打暑假工被骗要如何维权如今很多学生在寒暑假的时候都会外出打工,减轻家里的负担,这虽然是好心,但在打暑假工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往往被骗。那现实中,学生因打暑假工被骗要如何维权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学生因打暑假工被骗要如何维权
  1、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暑期学生打工提供的是兼职劳务服务,属于劳务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2、打暑假工的学生要维护权利,在打暑假工之前要首先了解工作单位是否合法正规,也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作好面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学会甄别。在工作前跟单位协商一致之后,订立一个合同,通过合同将权利义务固定下来,口头协定是无法认账的。3、一旦出现意外,千万不要莽撞行事,要学会冷静处理,运用正确的途径解决问题,包括向政府部门、老师求助,必要的时候可以向律师寻求法律援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4、当学生认为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反映,投诉时填写投诉表,并提交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明在该单位工作过的材料,例如合同、工作牌、工服、有单位签名盖章的入职表等。劳动监察机构在调查了解后,如果双方没有直接书面证据,单位又不承认学生在那里工作过,在存在劳动争议的状况下会进行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二、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打暑假工:
  1、使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劳动的定性:出于社会实践的需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需要增加一些社会知识,掌握一些劳动技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学生的勤工助学这样规定:“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但是这种劳动首先必须以教育实践或者职业技能培训为目的,单纯地以增加收入为目的不能视为社会实践。其次必须是由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统一组织的。最后,这种劳动必须是未成年人力所能及的,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不得进行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等一些高危险性劳动以及强体力劳动。2、对使用童工的处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应聘者的身份证,一律不得录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此,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有监督检查的义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也负有相应义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使用童工的现象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按照每名童工每月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罚款标准提高一倍,并吊销营业执照;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面临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也要小心注意,看对方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而处于自身利益的保护建议也与对方签订相应的劳务协议,以免日后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即使要招录学生,此时也是不允许招录童工的,但允许单位使用未成年工。
  
  
  


·工地施工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工地施工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1.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项目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负责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检查现场是否达到施工条件,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施工。要求安全监护人佩带红袖标,不得私自离开现场。2.安全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即...


·人防工程是什么?
      人防工程是什么结构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人防工程有很多地方都可以见到,如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地铁站地的下管线等。人防工程没有统一的构成,要结合地形地势来修建,人防工程在和平年代也发挥着重大作用。那么人防工程是什么结构,作用都包括哪些?我们简单整理了一篇短文,让我们往下阅读。 一、人防工...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多久时间
      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下提出的时间,要是不小心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自然也就不会受理认定了,这对当事人来讲是很不利的。同时对于受伤职工来讲也要注意单位出现这样的情况,那通常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多久时间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多久时间 (一)工伤...


·签劳动合同第二天辞职可以吗?
      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是可以辞职的,但是首先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方可离职。通常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已经位正式期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或出现违规行为,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我们居住的房屋、购物的商场等建筑都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所以相关建筑的安全性就尤其重要了。国家在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是有严格的要求和把关的,也出台了相关的条文来规范。那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单位工程由分部工程...


·五险一金就是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一起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社保和公
      五险一金就是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一起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有些人觉得交了社保和公积金,拿到手的工资总额就少了,甚至觉得不缴纳五险一金更好,那么五险一金有什么作用呢?为你解答。 一、交养老保险的作用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我国建筑市场非常庞大,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的工程质量事故,确保工程质量也就成为了各方的主要责任。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正确把握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非常关键,这样有利于进行工程质量控制,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那么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的这篇...


·在当今这个社会,大家都要知道的是,几乎是每一项建筑工程对于工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要知道的是,几乎是每一项建筑工程对于工程质量都有着极高的要求,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建筑工程的当事人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会进行一些事先的约定,会缴纳一定的保证金,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建设工...


·劳动者把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辞职的时候是需要收回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把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处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者把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


·一、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多长时间出来?
      一、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多长时间出来?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审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


·解除劳动合同书签字后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签字后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证明是有人单位与你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