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的公司财大气粗,在没有竞拍到土地自己修建办公大楼的情况下,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有的公司财大气粗,在没有竞拍到土地自己修建办公大楼的情况下,居然直接购买现成的写字楼作为自己公司的办公大楼,这样的行为也是可以的,但毕竟在我国不常见。因此对于买卖写字楼的流程,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我们来告诉您这个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一、买卖写字楼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一次性付款方式:
  
  1、买方、中介公司、卖方三方签订《房产转让合约》,收取买方诚意金;
  
  2、产权经查档无误后中介公司将买方的担保金转交卖方;
  
  3、买方将楼款存入中介公司代管账户,卖方开出收据给买方,中介公司开出楼款存入代管证明给卖方;
  
  4、买方(个人)提供购买人身份证明,如委托,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买方(单位)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5、卖方(个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地产证,国土分局征收科开具的付清当年土地使用费证明;
  
  卖方(单位)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房地产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公章,国土分局征收科开具的付清当年土地使用费证明,如委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6、买卖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涉外交易需要公证;
  
  7、买卖双方到上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递交文件及《房地产权转让登记申请表》;
  
  8、交易中心查档、初审、复审、核准,同意申请,登记楼款,办理产权变更登记(22个工作日,1个月自然日);
  
  9、缴纳税费,出新《房地产证》,买方凭税票及回执领取,开楼款发票;
  
  10、中介公司转付全部楼款到卖方账户;
  
  11、卖方付清物业管理、水电、空调等费用,提交管理处费用交清证明,交接物业。
  
  二、房改房出售需要交哪些费用
  
  1、契税、印花税按照商品房的契税和印花税标准交纳
  
  一般是按房屋售价的0.05%来缴交印花税。
  
  2、土地出让金
  
  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其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所谓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也就是“今年”的成本价。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
  
  3、个人所得税
  
  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时间上,房改房是以该房产当初房改时,交纳房改价款(购房款)的实际交付时间为起算,需提供当时的缴款凭证作为计算依据。
  
  需要注意由于购买写字楼的价格也不菲,因此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买。当然按揭贷款购买写字楼的流程与一次性付款购买的流程自然又是不太一样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对农民们来说,农村宅基地是十分重要的一份财产,但是宅基地又是属于集体的东西,所以许多农民便会有所疑问: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困惑。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在国家进行基础建设时,会征用到农民土地,对于涉及到的农民,是可以获得一笔补偿的。各个省市的相关补偿标准不同。湖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出台了征地补偿,那么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


·简易棚土地使用协议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简易棚土地使用协议书依据有哪些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和集体两大类,像农村的耕地,建设用地及宅基地等就属于集体土地。政府在搞开发的时候,难免征用到土地。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赔偿标准是多少?这个关系到农民的利益,在我国土地管理法里面有明文规定,根据土地的综合地价确定,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一、集体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企业因建设厂房需要土地的时候,要通过参加土拍等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物权,在很多土地使用权纠纷中,双方都会围绕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存在争议,那么,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


·土地使用权继承城镇户口是否可以享受?
      土地使用权继承城镇户口是否可以享受?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如果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财产,其中便包括了房产。虽然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土地使用权是归农民所有的,那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土地使用权继承城镇户口是否可以享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相信可以帮助到您。 ...


·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
      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一般住宅小区里都有相应的公共设施配套,或者其他基础配套等等。比如说小区绿化带、中心公园、景观台、停车场等等公共区域,这些到底是归开发商所有还是小区业主所有?很多情况下,业主和物业常常为此产生纠纷。那么小区土地使用权到底归谁所有就成了一个争议,同样的,小...


·股权转让办理地方是在哪里?
      股权转让办理地方是在哪里? 很多公司因为特殊原因,比如经营不善或者持股人死亡等需要后期股权转让,但是不知道股权转让时怎么一回事,法律上市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股权转让办理地方是在哪里?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有关股权转让的相关知识,来为您解答一下。 一、股权转让的基本含义 ...


·历城二中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历城二中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时不得不征用属于公民的土地,然后按照土地被征收之前的用途给予适额补偿。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故,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历城二中位于山东济南,故历城二中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参照山东省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 (一...


·租地合同到期续租怎么办
      根据我国土地使用法法律规定,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人们可以通过流转土地使用权来得到土地的使用权,例如租赁。但是但签订租地合同即将到期时,土地使用权往往会引起所有者和承租者不应有的经济纠纷。那么租地合同到期续租怎么办?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