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证续期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证续期怎么办?我国的所有土地都是国有的,一般我们只是拥有土地使用权。并且,在国家需要之时,都可以收回土地。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划拨土地,这一般是由国家直接划拨给相关单位的使用地。这样的相关单位一般是军队呀,或者是经济房之类的相关单位。接下来,将与您一起分享我国划拨土地使用证续期怎么办?
  1、什么是划拨土地使用权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2、划拨土地使用权具体含义
  根据以上规定,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含义:(1)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3)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4)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3、划拨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个是有年限的,住宅70年,商业40年,工业50年。另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这个是没有年限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了该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此外,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房屋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这就表明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性质及期限均未确定,因此,购买此类房屋一定要慎重。土地是一切的根本,无论我们是建造房屋,还是建项目工程,都离不开我们的土地。土地都是国有财产,我们拥有的都是土地使用权。根据具体需要,国家会直接划拨一部分土地给相关单位,做固定的使用。这样也可以做到土地的不浪费。划拨土地也是在国家建设需要之时,可以收回的。以上就是我国划拨土地使用证续期怎么办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修高速公路,由于工程较为浩大,故而不可避免的有时会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在土地被征收后,被征地者是可以拿着土地使用证要求相关单位进行赔偿的,你是否知道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一、广西高速公路征地程序...


·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续期条件是什么,年限到期怎么办
      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续期条件是什么,年限到期怎么办 国家土地采用的是国有制的方式进行使用权出售的,所以我们购买的并不是真正的土地,而是购买的土地使用权,而且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我们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在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就会进行征收拆迁,但也会存在真正到期的现象。那住...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元阳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


·甘肃西银铁路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甘肃西银铁路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国家机关在征地之后,没有按照甘肃西银铁路征地补偿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则需要按照既定的法律的规定,在书写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也需要以既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为依据,进行判决案件。 一、甘肃西银铁路...


·甘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甘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建设,需要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各个省市也会根据自己的发展所需,进而对人民的土地进行征收。但是,国家和地方的土地征收并不是无偿性的,只要是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就享有对土地的赔偿。那么,甘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


·广东省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限定条件有哪些
       一、广东省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限定条件有哪些? 一是新的受让人不得改变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


·因合同发生的纠纷 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怎么确定
      因合同发生的纠纷 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怎么确定一、合同纠纷中合同履行的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纠纷中关于管辖权的法律规定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


·威海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威海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征地补偿标准是在市区的行政土地范围内,根据土地的价值以及土地的使用性质,对被征收的土地做一补偿。威海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威海市的土地性质,以及威海市的实际经济情况而制定的。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威海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供您进行了解。 威海征地补偿标...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面对当下房地产市场的膨胀和形式动荡,不少个人和企业在购房或申请审批土地使用权等概念模糊不清,今天我们整理了以下资料让您在理清楚基本概念的同时了解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您今后的工作生活提供知识储备。 一、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按照《土...


·异地起诉离婚手续怎么办
      在了解异地起诉离婚手续怎么办理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知道究竟夫妻婚后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能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也就不存在异地起诉离婚手续的说法了。对此,我们收集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以异地诉讼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继承有哪些条件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于农村经济进一步开发,对于当地的居民生活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重要的一项,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对于继承会存在一些特定条件,如果自己不能满足相应的条件就无法继承有关的权益,所以自己一定要留意此类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指当事人间因承包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