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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单怎么办,缺席判决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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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夫妻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愿意离婚时,想离婚的衣服那个通常会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离婚的诉状,法院造接到案件后会在限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若受理需要向另一方当事人寄送传票,但若出现去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单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处理
  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二、缺席判决的后果是怎样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当一方不愿意离婚,通常会不接传单,此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询问律师“去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单怎么办”,法院传单采取的是送达主义,只要传单送到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则认为已送达。若当事人在开庭日缺席,判决效果与出庭效力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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