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扬州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扬州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城市要发展就要进行土地建设,在我国土地公有制的背景下,没有任何人可以拥有私人土地,拥有的只是土体使用权而已。当政府需要用地的时候就会对土地进行征收,征收是有补偿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扬州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扬州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1、产权交换式补偿;2、货币补偿。一、扬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扬州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三、扬州市拆迁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四、扬州市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总的来说,政府机关在接到上头通知就会进行土地征收工作,土地征收是由相应的补偿金的。我们在协商补偿金额的具体数额时,若是对补偿金不熟悉,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若是对政府工作感到不满意,可以到有关部门反映。关于扬州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您明白了吗?
  
  
  


·遗弃罪的立案地点是哪里?
      如果发现有人遗弃孩子,应该到哪里去申请立案呢?相信有不少的人会对此有疑问。了解遗弃罪的立案地点,在发现被遗弃的孩子的时候,就能快速的申请立案,对寻找孩子的父母也是一个比较大的帮助。下面就为您说明一下遗弃罪的立案地点。 一、遗弃罪的立案地点 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


·萧山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能买吗?
      萧山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能买吗?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需要人们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处理事务,一直以来我国的土地政策是土地属于国有,每个公民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我们在买卖土地的时候就要用土地使用证来买卖,这样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那萧山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能买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
      经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土地的使用者缴纳相关的费用,比如补偿费或安置费,会将土地交给其使用。或者是直接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免费交给土地使用者进行使用,这种行为就叫做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划拨的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是不能将土地使用权转给他人。意思是土地使...


·在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飞速发展,对于征地补偿我们并不陌生。各地政府在进行建筑时,在向老百姓征收土地时,会发放征地补偿标准。虽然各地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补偿的大体框架还是在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下进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我们来说是比较重要的,我们需要对...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要怎么确定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要怎么确定 一、借款合同的履行地要怎么确定 (一)借、贷双方的履行地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自然存在两个履行地。首先,按照履行的先后顺序,先由贷方履行支付借款的义务。在双方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合同履行地应在接受货...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


·即使现在房地产行业非常火爆,但也并不代表着所有人都能买得起自
      即使现在房地产行业非常火爆,但也并不代表着所有人都能买得起自己的房子。而买不起房子的人为了有居住的地方就只能进行租房了。不过,租赁的的房子一般也只享有使用权而已。但是,目前出现了租售同权一词,那么,租售同权的意思是什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地方强拆房屋、强行征地等事情在当今社会已经屡见不鲜了。那么如果你家中的土地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却没有给你一个合理的补偿,您知道该怎么办吗?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强行征地怎么办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


·合同在签署当地诉讼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在做许多事情时,为了进一步规定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我们会与对方签订合同来规范双方的行为,那么可能就会在合同签订后,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难免会出现各种纠纷和争端,那么我们就会通过诉讼来进行解决,合同在签署当地诉讼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一下。 ...


·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的区别是什么?
      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的区别是什么?土地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我们进行很多的活动,进行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土地,因此在对待土地上面很多问题我们需要了解清楚透彻,比如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往往一字之差所代表的意义和权利却有着很多大不同,所以...


·上海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城市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然后进行城区的改造以促进城市的发展。上海作为我国的一线城市,当然也存在征用土地等现象,而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那么上海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下文中将带来征地补偿标准的详细介绍。 一、土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