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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关系极为复杂,一项工程不仅可能涉及多个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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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关系极为复杂,一项工程不仅可能涉及多个承包人与发包人还会涉及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不同的职能部门。因此,撰写一份优质的合同就显得极为重要,行政机关也为此专门发布了相关的示范文本。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全文。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定义
  
  1.37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以下第 条。
  
  文书
  
  信件
  
  其他:
  
  2、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4、通讯联络
  
  4.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5、工程分包
  
  5.1 分包工程事项:
  
  14、发包人
  
  14.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
  
  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及约定:
  
  办理有关证件的约定:
  
  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
  
  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工作有:
  
  支付方式的约定按以下第 条。
  
  1)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账。
  
  2) 支票支付。
  
  3) 其他方式:
  
  14.3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 提供的时间:
  
  (2) 提供的份数:
  
  14.4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15、承包人
  
  15.1 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
  
  (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
  
  (1) 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
  
  (2) 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
  
  17、发包人代表
  
  17.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18、监理工程师
  
  18.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确认的监理工程师
  
  (1)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
  
  (2) 确认(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18.3 (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事项:
  
  19、造价工程师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确认的造价工程师
  
  (1)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2) 确认(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19.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事项:
  
  20、承包人代表
  
  20.1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通讯联络地址如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23、工程担保
  
  23.8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26、不可抗力
  
  26.1 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数值按以下第 条的规定。
  
  (1)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具体数值见下表,超过此数值视为不可抗力。
  
  项目日降水量(mm)日最高气温(℃)日最低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
  
  (m/s)地震烈度(度)
  
  数值
  
  (2)按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给定的数值。
  
  27、保险
  
  27.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以下第 条。
  
  (1)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1)项。
  
  (2)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2)项。
  
  (3)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3)项。
  
  (4)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4)项。
  
  (5) 其他:
  
  27.8 对保险事项的其他约定:
  
  28、进度计划和报告
  
  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29、开工
  
  29.2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按以下第 条的时间内签发开工令。
  
  (1) 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9.2款的规定。
  
  (2) 天内。
  
  31、工期及工期延误
  
  31.1 合同工程工期:( )天。
  
  (1) ( )单项工程的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2) ( )单项工程的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3)
  
  36、质量目标
  
  36.1工程质量标准:
  
  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41.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
  
  (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等,按“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
  
  4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42.7 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4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包括:
  
  47、工程试车
  
  47.1 工程试车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不需要试车。
  
  (2) 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
  
  49、竣工验收
  
  49.5 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合同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
  
  (2) 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
  
  (1)(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
  
  (2)(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
  
  50、质量保修
  
  50.2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约定:
  
  54、暂列金额
  
  本合同暂列金额为( )元。
  
  5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提前竣工奖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不设提前竣工奖。
  
  (2) 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元。
  
  误期赔偿费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不设误期赔偿费。
  
  (2)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 )元,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 )元。
  
  57、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因素
  
  57.1 合同价款采用以下第 条的方式。
  
  (1)固定单价。
  
  (2)固定总价。
  
  (3)可调价格。
  
  57.2 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除包括通用条款57.2款第1项至第8项规定外,还包括以下调整因素:
  
  60、价款调整方法
  
  (1)合同约定采用固定单价方式,价款调整方法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0条。
  
  2)按下列方法:
  
  a)变更引起的数量变化幅度在±( )%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按比例调整;当变更引起的数量变化幅度超过±( )%时,增加( )%以外的数量或减少后剩余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重新提出。
  
  b)数量偏差在±5%内时,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按比例调整;当数量偏差率超过±5%时,增加5%以外的数量或减少5%后剩余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重新提出。
  
  c)由承包人重新提出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依据现行的河北省计价依据计算;现行的河北省计价依据要求投标人自主确定的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单价、费率等按承包人投标时的数值;没有可参照的数值时,按当时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信息、计价方法确定。
  
  d)人工、材料、机械单价上涨或下降引起的价款调整按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第11.0.6条第2款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固定系数、加权系数按投标文件填报的数值。
  
  价款调整系数(Y)幅度限制:
  
  e)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单价的基期价格以基准日的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为准,现行价格以当月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为准。
  
  f)价款调整以( )为时间单元。
  
  3)其他约定:
  
  (2)合同约定采用固定总价方式,价款调整方法:
  
  (3)合同约定采用可调价格方式,价款调整方法:
  
  62、支付事项
  
  62.2 利率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2) 利率为:( )。
  
  63、预付款
  
  63.1 预付款的金额为( )元。
  
  63.2 预付款支付的有关规定:
  
  ……
  
  ……
  
  63.4 预付款抵扣办法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预付款按照抵扣比例从期中应支付款项扣回,直到扣完为止,抵扣比例按预付款占合同价扣减暂列金额后的百分比计算。
  
  (2) 抵扣办法为:
  
  6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64.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金额的约定
  
  (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额为( )元。
  
  64.2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4.2款的规定。
  
  (2) 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为:
  
  65、进度款
  
  65.1 支付期间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以月为单位。
  
  (2)以季度为单位。
  
  (3)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65.2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是:( )元。
  
  67、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67.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67.2款至67.7款的规定办理。
  
  (2) 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
  
  68、质量保证金
  
  68.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方式
  
  (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8.2款的规定。
  
  2) 为扣除暂列金额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后的合同价款的 %。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照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5%。
  
  2) 其他扣留方式:
  
  68.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8.3款的规定。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 年,且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的质保金支付申请后的 天内返还。
  
  69、合同争议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均由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4、保密要求
  
  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
  
  76、合同份数
  
  76.1 合同文本的提供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76.1款的规定。
  
  (2) 提供方式为:
  
  76.3 合同副本的份数( ),其中发包人( )份,承包人( )份。
  
  上面就是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从建设工程施工双方的主体信息到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施工的具体要求与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责任的分配以及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均作了详细的说明。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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