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解释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解释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风险小、成本低、非法收益高,主要是以侵犯我们的个人信息来达到他们的目的,近年来发案率急剧上升,活动日益猖獗,受害的人也就越来越多,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所以就有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解释,以用来约束这些犯罪分子,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电信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 目前,电信诈骗犯罪尚无独立的罪名,应归属于带有普通法条性质的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范畴。也就是说,要确定电信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只要明确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标准即可。关于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主要依据是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1条规定,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而“数额较大”为个人诈骗公私财物 2000元以上。由于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000元至4000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 “数额较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因此,各地确定了“2000元至4000元”范围内不同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而《办理诈骗案件解释》第 1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 3000元至 l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较之前最低数额提高了1000元,而最高数额则提高的比例较多,即从4000元提高到1万元。这看似提高了诈骗犯罪或者直接说提高了电信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实则不然。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996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210元,2010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37147元,2010年的工资数额增长是1996年的近 5倍。假若参照工资数额增长的比例,那应将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最低标准确定为 1万元才妥当。实质上,电信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明升暗降”。而且,《办理诈骗案件解释》在第二条第一款明确,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可以从严惩处;同时在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第一款规定的上述情形的,应当分别认定为诈骗 “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在上一个法定刑幅度内量刑。是从严惩处电信诈骗犯罪。  二、数额难以查证电信诈骗案件的认定  从公安机关查处电信诈骗犯罪的实践来看,该类犯罪通常以集团化、专业化的方式作案,层次分明、环环相扣、流水作业、单线联系,而且是利用电信、网络技术等高科技手段面向不特定多数人实施,事先更会精心设计骗局,作案过程中往往是“甲地联系,乙地开户,丙地取款”,根本不与被骗对象接触,一旦得手,便会在极短时间内迅速转移赃款。如此,不但容易使被害人上当受骗,也给案发后的案件侦破,特别是具体诈骗数额的查证和认定等方面制造了很多实际困难。  可见,要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就需要通过司法解释及时解决电信诈骗中遇到的证据难以认定问题。为此,针对电信诈骗行为查处难、取证难、诈骗数额往往难以查清的实际,根据刑法总则有关犯罪未遂的规定,《办理诈骗案件解释》第5条第2款专门明确,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同时,《办理诈骗案件解释》第五条第三款进一步明确,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发送诈骗信息50000条以上的,拨打诈骗电话5000人次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 (未遂)定罪处罚。  电信诈骗犯罪中,发送短信的条数和拨打电话的次数通常会在有关机器设备中留下电子记录,调取这些记录就可以获得证据、证实犯罪。在诈骗数额难以证实的情况下,采取这种特殊的定罪标准,可以有效破解此类犯罪侦查取证工作中所存在的实际困难,大大提高电信诈骗被定罪判刑的风险,可以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充分发挥刑罚预防功能。由此可见司法解释作如此规定的重要价值在于:根据发送诈骗信息的数量或拨打诈骗电话的次数,也可以定罪追责。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种量刑情节在适用具体的诈骗罪量刑幅度与最终确定的刑罚轻重上会有明显的重要差异。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法定刑共有三个量刑幅度,若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在诈骗罪的第二个量刑幅度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确定刑罚;若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在诈骗罪的第三个量刑幅度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确定刑罚。电信诈骗就是巧妙的借助电信技术的信息传播功能,给我们发布虚假信息,利用我们的心理骗取我们的公私财物,而且手段越来越高明,许多公民都有财产受到侵害,所以我们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数罪并罚的具体适用哪些情形
      数罪并罚的具体适用哪些情形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为标...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一、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对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起协助作用的犯罪行为。 2、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刑事谅解书怎么写
      故意伤害罪刑事谅解书在案件中起的是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因此,很多犯罪分子最后都想获得一份谅解书。但是不同案件的刑事谅解书是不同的,那么故意伤害罪刑事谅解书该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刑事谅解书怎么写 刑事谅解书本身并无固定格式,出具谅解书的目...


·网贷不还需要判刑坐牢吗?
      网贷不还需要判刑坐牢吗?通常借钱不还这样的事件属于民事纠纷,没有上升到刑事层面。但是如果借款人拒绝执行或是有能力不还,坚决要当老赖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追求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分严重的情节就会坐牢。无论是银行还是网贷,都有自己的催收体系。初级的会给你发短信、打电话催缴,程度严重一些...


·发生性关系是与精神病人强奸罪构成吗
      发生性关系是与精神病人强奸罪构成吗我们知道现如今要是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即使经过未成年人的同意,那此时也是会被认定为强奸罪,然后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要是对于那种已经成年的精神病人,此时发生性关系是与精神病人强奸罪构成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发生性...


·法律上拘役个人可以查到吗
      一,法律上拘役个人可以查到吗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法院都会通知办案单位和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有关单位可以查到,自己个人是无法查到的。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


·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4万条怎么处罚?
      在就医或者是上学时,我们经常会填写关于自己的信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我们是合法的公民,才能享有属于自己权利。但是在填写信息时,如果被有心人利用,轻则损失钱财重则还会导致牢狱之灾。而且,人信息的泄露往往与内部人员有关,如果他们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4万条怎么处罚呢?我们整理了有关...


·骗取出口退税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常常有人把骗取出口退税罪与诈骗罪搞混,其实他们是有本质的区别。那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该怎么区分骗取出口退税罪与诈骗罪呢?具体来说,骗取出口退税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详细介绍。 一、骗取出口退税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1、什么是骗取...


·刑事诉讼法中有利于被告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它对刑事诉讼起到了指导作用,法院在审理案件是,应依据该法律进行公平公正的判决。法律一向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刑事诉讼法也不例外,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中,同样保障了被告的基本权益,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有利于被告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犯罪嫌...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频繁发生,案件性质比较严重,行业内部人员已经成为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重要主体,有些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因此,个人信息安全成为近年来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那么,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下面,让我们为您进行讲解。...


·吸毒犯法怎么处罚 吸毒构成犯罪吗
      通常情况下,吸毒行为在我国只能被认定为犯法的行为,一般是无法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因而在涉及到对吸毒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其实往往就是行政方面的处罚。那么究竟现在我国对吸毒犯法怎么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吸毒犯法怎么处罚 吸毒会被行政拘留或强制 (一)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