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卡诈骗罪里的冒用具体行为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信用卡是人们进行生活生产储蓄及用作消费行为的一种工具。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对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频繁的同时,信用卡冒用及诈骗行为开始出现。信用卡作为人们生活生产储蓄的载体,对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认识信用卡冒用诈骗行为对维护信用卡安全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那么信用卡诈骗罪里的冒用具体表现是什么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信用卡诈骗冒用行为的具体表现:
  1、捡拾他人的信用卡在特约商户消费、在银行或柜员机上支取现金。2、冒用代为保管的他人信用卡在特约商户消费、在银行或柜员机上支取现金。针对这种情况,有论者认为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代为保管、拒不返还的特征,应该以侵占罪论处。笔者认为,受朋友之托代为保管信用卡,继而通过冒用信用卡非法获得他人财物的,行为人在获得财物之时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既遂。而侵占罪的要件之一是“拒不返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意即在行为人获取财物后必须有拒绝返还的行为才能构成侵占罪。反观冒用代为保管的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行为人在信用卡诈骗既遂之后,如遇委托人请求而拒绝返还财物,其拒不返还被害人财物的行为是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应再对之在另一个犯罪构成的要件内进行刑事评价,冒用代为保管的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只能构成信用卡诈骗一罪。3、发现他人将信用卡遗忘在自动取款机中,不退卡,继续进行取款或者转账。2005 年 7 月 3 日上午,男青年胡某到某中国银行的自动取款机(atm 机)上准备取钱,却见 atm 机显示屏上显示的对话框是“继续服务”、“取回磁卡”。胡某立即意识到是有人忘记取走信用卡。于是,胡某按照“继续服务、查询余额”的步骤操作,得知该信用卡上还有 5012.35元,便迅速修改了密码,并取出了其中 2000 元现金后把卡取出。当天下午,胡某分两次取走了卡中的 3000 元现金。第二天,失主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时发现卡中存款已被取出,就向警方报案。接警后,公安人员根据银行的现场监控录像找到胡某,胡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针对行为人在发现他人将信用卡遗忘在 atm机后不退卡、当即取款的行为,有论者认为其性质和到敞开门的他人家中取走财物一样,应当以盗窃罪论处。笔者认为宜将不退卡、直接取款的行为定性为 “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金额达到法律规定时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该案中,行为人第一次取款虽然无须输入密码,但是其对atm机发出交易指令的行为仍然是对他人身份的冒用,在冒用他人身份发出交易指令之后,atm机基于认识错误对财物做出了处分行为,行为人进而取得钱款,行为人的行为完全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与秘密窃取他人家中财物有本质上的区别。4、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通过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进行消费和转账。5、冒用他人非法转手的信用卡。
  二、具体冒用的情况
  司法实践中,转手人通过盗窃、诈骗、抢劫等非法途径获得他人信用卡后转手给行为人,行为人在支付给转手人一定价款后冒用的情况大概有三种:(1)行为人只是知道卡为他人所有,不知卡的真实来历而进行冒用,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2)行为人明知该卡系转手人盗窃、诈骗、抢劫而冒用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3)行为人事先与转手人共谋,进行共同犯罪的分工,由转手者实施盗窃、诈骗、抢劫等方式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尔后由行为人进行冒用的,二者构成盗窃罪、诈骗罪或抢劫罪的共犯,不再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6、特约商户的工作人员在顾客用信用卡消费结算时,私下重复刷卡,非法占有信用卡资金。根据阅读上文内容可知,信用卡诈骗罪里的冒用具体表现方式大体总结为以上六种,如果当事人触犯以上类型的冒用行为,则已经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诈骗。信用卡作为现代日常储蓄消费工具,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应了解好关于信用卡诈骗罪里的冒用手段,堤防诈骗行为带来的经济损失。
  
  
  


·刑诉法122条的解释涵义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侵犯他人生命安全后,会被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但是在审问、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精神不稳定或者精神错乱时如何处理。很多人想知道会不会对嫌疑人做精神鉴定。我国刑诉法第122条明确规定应该对犯罪嫌疑人做精神鉴定,以利于执法办案。那么,刑诉法122条的解释有哪些涵义??下面...


·认罪悔罪陈述书有什么样的内容?
      认罪悔罪陈述书有什么样的内容悔罪书,就是被告人对于刑事案件在审理结束后最好陈述的意见,就是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主观态度,由于自己所犯罪行对他人身体、家庭、社会、单位、组织、政府部门所造成的不利、不良影响的悔罪认识,认罪伏法,愿意接受法律处罚,真心悔过,并愿意赔偿所造成的损失,期望改过...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出来后钱还赔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出来后钱还赔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出来后,还需要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刑满释放后,债务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仍然可按民事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人民法院可依法予以强制执行。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不构成共犯的情况有哪些
      对于共同犯罪很多人理解的就是多个人一起实施犯罪,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样其实不一定就能构成共同犯罪。我国相关法律中对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到底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


·诈骗500万能判刑多久
      诈骗涉案500万元,属于诈骗罪中“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依法是十年以上的量刑,最多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因各省市对诈骗罪立案量刑标准不同,请再查询犯罪地标准参考。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


·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
      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而这个考验期则是根据所判主刑和刑期进行确定的,在考验期内要求缓刑人员遵守相关规定,不能再有犯罪,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要是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太了解,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期内犯罪能适用缓刑吗...


·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吗?
      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吗?侵占罪是刑法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一个绝对亲告罪,因此,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故意伤害罪能否判处缓刑?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量刑也有所不同。根据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构成故意伤害罪能否判处缓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能否判处缓刑 根据缓刑制度设计及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有哪些?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实施走私行为的次数、频度...


·私分国有资产罪怎么处罚
      私分国有资产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遇到兼职虚假网络诈骗罪怎么办
      遇到兼职虚假网络诈骗罪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诈骗罪的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并且网络诈骗占诈骗罪的比例越来越大。有很多人因为虚假兼职等而遭受到了网络诈骗,这不仅损害了我们的财产权益,而且对于网络的安全以及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有着严重的恶劣影响。那么当我们遇到兼职虚假网络诈骗罪该怎么办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