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驾出车祸保险赔偿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代驾出车祸保险赔偿是怎样的?
  现如今交管部门对车辆的排查非常的严格,特别是酒驾,因此很多车主喝了酒之后都会找代驾 ,非常的方便。如今代驾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但是如今对于代驾的管理还不是非常 的完善,很多的时候代驾司机会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为车主及车辆带来损害。那么代驾出车祸保险赔偿是怎样的?
  代驾出车祸保险赔偿: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产生赔偿事宜,事故车有投保的,保险公司会先行赔偿,若事故是由代驾 司机的过错造成,保险公司可向代驾公司进行追偿。“如果代驾车辆未参加交强险,则要由车 主承担全责。如果车辆买了交强险且有责,代驾公司赔付会按投保商业险的情况计算。也就是 说,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由委托方支付,剩下部分才由代驾公司支 付。
  
  对于代驾出事故,交警处理违章时,一般按“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罚,不区分开车的 人是否属于代驾。如果交警不在现场,只能根据监控给车主开罚单,比如说超速、闯红灯、乱 掉头等违章行为,代驾驾驶员没有主动来缴罚款,相关的违章信息则会记录在违章车身上。如 果过了缴费日期,还没有收到罚款,最后受影响的还是车主。
  
  代驾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代驾合同类似于承揽合同关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 相关规定,承揽人在承揽过程中因自己的过错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承揽人独立承担责任。 另因代驾者与代驾公司构成雇佣关系,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 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代驾出了交通事故应由代驾公司承担责任 。
  
  代驾需要注意:
  
  一、明确代驾过程中车内财物丢失责任承担者。在代驾合同签订的时候,建议对酒后顾客身上 财物和车内财物进行清理和登记。代驾司机在提供服务中发生财务丢失,如不能证明是顾客自 身原因造成的,应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代驾司机以及代驾公司承担。
  
  二、明确代驾合同的效力。认定顾客和代驾人签订代驾协议是不是有效,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若顾客和代驾人事前(即喝酒前)签订代驾协议,则该协议当然有效。如果是酒后签订的协 议,要分三种情况进行认定:
  
  (1)虽喝了酒但没有喝醉,不影响其辨别能力和行为能力,也不应影响所签协议的效力;
  
  (2)喝了酒且喝醉了,辨别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一定影响,则所签代驾协议能够维护双方合法 利益的部分有效,只对一方有利而损害对方利益的部分无效;
  
  (3)喝醉了酒,由成年亲戚或者朋友代签的合同,只要是出于保障顾客利益的原因,就应当具 有效力。
  
  三、明确代驾过程中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者。如果代驾中发生交通事故,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 法等相关法规,首先确认事故双方的责任。在代驾者负交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事故车有保险 的,保险公司应先行赔偿(保险公司可向有过错的代驾人追偿);如没有保险,则由代驾者承担 责任。事故若致使他人人身受到伤害,没有投保或存在保险差额的,代驾者和车主应首先共同 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再根据双方内部约定确定各自的责任。
  
  代驾者是受单位指派代驾,属职务行为,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是驾驶员本人,而应该是所在 的公司。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方面,我国部分地区进行了一些尝试,出台相关处理 意见。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九条规定:为机动车使用人提供泊车、代驾等服务过程中发生道 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提供服务方承担赔偿责任;接受服务方确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 七条规定:未参加机动车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在相应的 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对机动车强 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如今代驾在我们生活中非常的常见,而且很多的时候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都是交警出场,保险公司也会根据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同时提醒您,在选择代驾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机构,尽量选择经验丰富的司机。
  
  
  
  


·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人身伤亡赔偿办法
      水上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发生在水面或者海上的事故,其事故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为了规范水上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1997年四川省颁布了《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人身伤亡赔偿办法》,规定总共17条,自2008年开始实施,因此之后发生于水上交通事故属于《办法》规定的情形的,关于赔偿问题必须按...


·一、车辆转让协议不过户有法律效力吗?
      一、车辆转让协议不过户有法律效力吗?车辆转让协议不过户没有法律效力,机动车过户登记的法律规定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


·幼儿园校车超载处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幼儿园校车超载处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对于刚刚上幼儿园的小朋友来说,这些小朋友都是祖国的未来,家长将孩子们送入幼儿园,充满着激动的心情。所以校车在接送孩子的时候一定要格外的小心,但是近年来在幼儿园的校车超载问题上,为广大市民带来了不小的担忧。那么幼儿园校园超载处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交通肇事全责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
      交通肇事全责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


·交通事故该怎么样调解,如何调解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众多处理方式中有一种独特的处理方式——调解。调解是在第三人的介入下,协商达成一致,解决纠纷。那么,交通事故该怎么样调解?调解解决纠纷的,固然是好。不能解决时,还需要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那交通事故调解不成的怎么处理?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


·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确定
      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确定 一、交强险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涉及哪些材料,注意哪些问题?
      虽然每个地区都可能会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案件,但是对于不同地区的法庭来说,可能在具体的判定方面会因为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需要提交的资料也会有所差异。那么北京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涉及哪些材料?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就让为您解答一下吧! 一、北京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涉及哪些材料? ...


·如果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大于等于
      如果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大于等于20毫克每100毫升,且小于80毫克每100毫升的,属于酒后驾驶(即酒驾);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每100毫升的,则属于醉酒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


·一、把别人的车撞了赔付误工费是否合理?
      一、把别人的车撞了赔付误工费是否合理? 1、不合理,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如果属于车损案件,没有人员伤亡是不能主张对方赔偿...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禁酒后驾车。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人员喝酒后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禁酒后驾车。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人员喝酒后存在侥幸心理,想自己开车回家。如果一旦被交警发现,其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事业单位的人员都是有正式编制,没有特殊情况,单位是不能开除的。那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醉驾会被开除吗?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没交可要求现业主补交吗?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没交可要求现业主补交吗 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无义务偿还 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即与新业主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拖欠物业费是前业主与物业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前业主所拖欠的物业费,是基于前业主与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