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是什么
  
  第一章 制度总则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行政部与车辆责任人左炳祥负责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5条 车辆行驶证、车辆钥匙,日常由使用人需将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6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1),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7条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2),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8条 公司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9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送货、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0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1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2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3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4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并定期清洗车辆。
  
  第四章 车辆维护、维修保养
  
  第15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护应该最少每二周进行一次,同时填写附件4:《车辆维护一览表》。 第16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 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
  
  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 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
  
  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 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 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 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 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 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不同程度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取 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17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18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
  
  第19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0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车辆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1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2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3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4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5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26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3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27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使得公司得以正常的开展经营活动,此外公司的规章制度不仅仅是为了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公司依法成立的必要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公司在注册登记之前必须拟定公司章程,此为必要条件,而公司车辆管理规定作为公司的章程对于公司各项工作的衔接发挥着重要作用。
  
  
  
  
  


·疲劳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疲劳驾驶,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不管是对自己还是他人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那么,驾车多长时间算疲劳驾驶呢?疲劳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么进行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疲劳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


·视具体情况。只有在上下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视具体情况。只有在上下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在事故中自己没有责任,或者负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才可以申报工伤,其他情况是不可以申报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


·我全责交强险怎么赔偿怎么办?
      我全责交强险怎么赔偿怎么办?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


·哪些情况要做交通事故重新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哪些情况要做交通事故重新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认为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


·什么是物权的简易交付?
      什么是物权的简易交付?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是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前已先行占有该动产的,让与人如设立和转让其动产物权,无需再为现实交付,让与合同生效时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的交付方式,并没有破坏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而是在特殊情形下的一种灵活变通。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


·在高速路上进行驾驶需要十分的谨慎小心,因为高速路上驾驶的车辆
      在高速路上进行驾驶需要十分的谨慎小心,因为高速路上驾驶的车辆的速度都比较快。但是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在高速路上是醉酒驾驶,因此许多人都想了解一下事业编制人员高速醉驾开除公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事业编制人员醉酒驾驶开除公职吗?...


·交管部门
      交管部门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


·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每到放假,车流量就会增加,车流量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就会上升。每次都会听到广播里传出某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最常见的交通事故是发生追尾,那么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赔偿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解说一下。 一、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为:...


·机动车醉驾行政处罚怎么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机动车醉驾行政处罚怎么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死亡后赔偿给谁由于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庭
      交通事故死亡后赔偿给谁由于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权利人首先应当是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一般情况下,民法典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是与死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享有请求分配权。特殊情况下,民法典中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


·一、交通事故两腿截肢算几级伤残?
      一、交通事故两腿截肢算几级伤残? 这个做过伤残鉴定才能确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