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
  我国机动车主要分为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以及拖拉机等等。机动车对于我们的生活和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为了维护道路的安全和规范交通运输,我国对于机动车采取了一些列的管理规定。例如,目前我国政府依法制定了机动车牌照新规定,这将更加有利于促进机动车的规范行使和管理。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
  
  2017机动车号牌管理新规定,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将增加多项惠民措施。近日,公安部部署启动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推广应用全国统一选号系统和号牌生产管理系统,新管理办针对之前有三大变化,并将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实施。
  
  一、放宽保留年限
  
  使用一年就能使用原号牌
  
  按照旧政策,原机动车所有人要想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必须使用原机动车超过3年,而按新政策,原机动车所有人使用1年后即可保留原车牌号牌。同时,新政策还规定将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的原号保留时限由6个月内延长至1年内,也就是说以前你不要这辆车了,车管所会为你保留号牌号码6个月的时间,6月20日开始,则延长至1年,1年内,只要你想再次使用原号牌,都可以去车管所办理。此外,若原机动车所有人已经将号牌使用一年及以上,购买二手车后,也可选择使用原号牌号码,或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原机动车所有人1年内没重新使用原号牌,该号牌将重新向社会公开发放。
  
  二、扩大选号范围
  
  “10选1”变为“20选1”
  
  以前,不管是窗口选号,还是互联网选号,除自编自选外,随机选号的数量都是“10选1”,为扩大随机选号的范围,提高号牌的可选性,新政策指出,6月20日起,随机选号的数量从“10选1”扩大为“20选1”。其中,需指出的是,想要网上选号的机动车所有人,需注册并登录“12123”平台,同时,为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选号的功能只对面签过的机动车所有人有效,也就是说还未去未面签的机动车所有人需先去车管所面签后才能进行选号。
  
  三、加强号牌管理
  
  新的号牌将拥有唯一标识
  
  为实现号牌唯一性和可溯源性,进一步提高查处和打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信息化、精准化能力和水平,按新政策规定,6月20日起,我省号牌制作中心将对以后新制作的号牌签注生产序列标识和二维码,实现机动车登记和号牌制作的一一对应,让生产序列标识和二维码成为该车牌的唯一“身份识别”,从而加强对号牌的规范化管理,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如今市面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那么对于车辆的管理就要更加严格。目前国内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已经实施了限购限行政策,而在此环境下车牌照的选择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决定,此次新办法的推出扩大了号牌选择和保留的灵活性,无疑对于一直不能用“老车牌号”的二手车的市场流通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国制定的机动车牌照新规定主要包括放宽保留年限,扩大选号范围,以及加强号牌管理。该新规定将在2017年6月20日实施。从此,机动车牌照使用一年就能使用原号牌,选号范围变成20选一,新的号牌将有唯一的标示。我们相信通过此次规定,机动车号牌管理将更加科学化、合理化。
  
  
  
  


·员工辞职要提交的材料都有哪些
      劳动者在入职的时候需要按照单位的要求提交一定的个人材料,而在辞职办理相应手续的时候,其实也是有材料需要提交的。那通常员工辞职要提交的材料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是一头雾水,今天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员工辞职要提交的材料都有哪些 1、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


·商业车险生效时间是什么?
      商业车险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雇主还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雇主还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后雇主不一定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具体是否需要支付赔偿的规定如下: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


·哪些醉酒驾车将被处罚
      哪些醉酒驾车将被处罚 一、哪些醉酒驾车将被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


·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解决办法是什么?
      由于国家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车辆也逐渐成为大多数人的代步工具,但是这种生活方式带来的弊端就是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人员的伤亡,所以在牵涉到抚养问题时。有人就会问,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抚养费具体问题是? 范围...


·一、交通事故人伤法院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法院流程是什么?(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交...


·江苏省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就是确定职工在用人单位遭受的人身损害是否可以确定为工伤的活动,对于工伤认定需要结合案件提交需要的材料,每个地区需要根据当地的鉴定标准提出不一样的要求。下面,我们为您整理江苏省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类型。 一、江苏省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


·如何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自己修的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专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道路。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一般称之为非道路交通事故,那么此时该如何对这类事故进行处理呢?以下是具体介绍。有关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不触犯刑律的非道路交通...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标准是一样的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标准是一样的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标准是不一样。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


·新房交房逾期该怎么维权
      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的,购房人应当催告,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如果仍然没有交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另外购房者也可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赔偿损失的,不能同时适用,可择一较高者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


·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是怎么限制的
      处理交通事故,若时间拖的太久,那么肯定是不利于事故的处理的,同时还有可能引发一些其他的纠纷。因此,我国相关法律中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都是明确作出了限制要求的。那到底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是怎么限制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是怎么限制的 交通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