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有何变化?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有何变化?
  
  一、商业车险新规与旧规
  
  1、新车没上牌,出事故要赔!
  
  旧规: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保险公司不赔。
  
  新规 :车主只要给新车投保了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即使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尚未上牌,保险公司也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
  
  (注意:当被保车辆的行驶证、号牌被注销,或未按规定检验、检验不合格等情形,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2、自家车误撞自家人,要赔!
  
  旧规 :自家人撞了自家人,保险不理赔。
  
  新规 :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已列入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举个例子:老公下车指挥老婆倒车,老婆一紧张把老公撞伤了,保险公司也要赔偿!
  
  3、车辆受损找不到责任人,要赔!
  
  旧规:车在停车场被刮,找不到肇事车辆,报保险的话只能赔70%,剩下30%要自掏腰包。
  
  新规 :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车损险的同时,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保险公司可赔付车主本应自掏腰包那30%的赔款。
  
  4、驾驶证丢失、过期
  
  旧规 :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有效期已满或者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保险公司不赔。
  
  新规 :发生以上情形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若车主的驾驶证丢失,只要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如车管所的补办证明),保险公司也可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注意:当驾驶人的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5、车遇自然灾害受损
  
  旧规 :若车主为其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在保险期间内,因台风造成其车辆被淹而损失2万元,保险公司不赔。
  
  新规 :明确规定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以及车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车辆损失可获赔偿,同时因进水导致发动机损失,若投保了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也可获赔。
  
  二、年商业车险费改新政策:如何理赔
  
  1、大致的索赔流程是这样的:
  
  (1)车险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2)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察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主签字确认。
  
  (3)出示上述3证和保险单证,理赔员完成现场查勘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4)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事故车,修完后,您可以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代为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以直接提车了。如果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2、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3)相关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赔款收据、汽修发票等原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只要您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按照汽车保险理赔流程逐项完成,一般情况下保险理赔不像您想象的那样复杂。不管是自己撞了车、撞了别人的车,还是被别人撞了,都可以快速理赔。
  
  三、新版商业车险的优缺点
  
  1、2017年车险调整新规:定价、服务、创新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在险企大打价格战的同时,也在悄然地对服务、理赔效率、定价、创新等方面进行改变。
  
  商车费改前,我国车险定基本依据“保额定价”,费率条款基本相同,费率因子考虑的因素相对简单,层级划分较少。而商车费改后,车险市场遵循政策引导,逐 步将车型变成定价的重要因素。自此,车型零整比、维修工时、零配件价格、车辆碰撞损失、车型物理属性等一系列以往不被重视的风险因子逐渐进入了保险行业的 视野。这一跨越性变革可有效提升定价模型准确性,增强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因此,险企开始在定价、服务和创新等方面下功夫,以抢占市场 份额。
  
  定价方面,多数险企开始引入大数据来实现精准定价。据悉,传统的车险定价模式是以“新车购置价 上一年度理赔次数”为主要因素 计算保 费。而改革后,则是由“车型定价 风险保费”为核心计算保费。在此情况下,有车险业务的险企纷纷牵手大数据公司,来为车险精准定价服务。最为大众熟悉的就 是众安保险的保骉车险,它是完全基于互联网数据实现用户分析的。
  
  “现在很多险企都在引入UBI(UsageBasedInsurance,基于车辆使用的保险)定价模式,分析车主的开车习惯,以实现车险定价的自动化。”左卫东说,但是这一模式的运用还处于初期,仍需要不断完善,去实现最终的“一车一价”。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小保险公司而言,利用UBI差异化产品一方面可降低获客成本,另一方面更可以降低经营风险。
  
  服务方面,主要是提高理赔效率、完善理赔服务。在车险服务机构增加、价位和产品同质化的当下,服务就成为保险主体争夺客户的“杀手锏”,因此成为各家险企车险流程中完善的重点,如提高理赔效率、提供更多切身服务等。
  
  “在车险业务一线工作中,我们发现,消费者对于服务的要求远高于保费需求。”太保产险厦门分公司某业务人员表示,各家公司实际的保费差距并不是很大,在价位差别不断地前提下,消费者更看重服务。
  
  太保、平安、大地财险等多家险企均是从这些方面入手,部分地区甚至将查勘和定损工作融合在一起,以减少理赔时间。
  
  创新方面则表现的更为明显。在价格、渠道和服务均同质化的情况下,很多中小型险企加大了产品创新力度,在细分领域、细分市场提供专属车险产品和服务。
  
  2、2017年车险调整新规:价格战、恶性竞争不断
  
  从2015年6月试点开始到去年6月底全国铺开,商车费改在国内推行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商车费改后,最为明显的变化首先体现在价格上——保费下降。
  
  资料显示,推行商车费改主要是为了建立一个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让商业车险费率水平与风险更加匹配。按照商业车险费改标准计算,影响车险保费主要 是NCD(无赔优待系数)和保险公司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这三个方面。其中,目前NCD只与出险次数挂钩,与理赔金额无关,因此对整个车险保费的影 响不是很大。而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则由险企自主决定。
  
  改革后的险企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值在0.85~1.15的范围 内。其 中,自主渠道系数主要与业务来源渠道的业务质量和成本相关,自主核保系数包括从人因素和从车因素。一般在这种情况下,低风险车主其保费将呈现下降趋势;而 高风险车主或者出险次数较多的客户,其保费则可能大幅上升。
  
  “就厦门地区而言,车险最低投保保费能打到二折,最高可以翻五倍。”太保车险厦门分公司副总经理郑确表示。不过,这些风险系数在实施中通常会有一些变异。
  
  “商车费改的初衷是将保险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主体,保险主体通过对保险标的及风险的认识和判断,能够自主确定产品价格。”某险企从业人员对表示,但由于市场竞争环境恶劣,大多数企业都把价格打到底,也就是所谓的地板价,使得自主定价的预期并未实现。
  
  多位险企人士透露,很多情况下险企为了抢占市场,车险保费都降到了“双0.85”的水平。“大多数企业对保单基本不考虑风险差异。”
  
  同时,中介手续费的攀升亦增加了车险综合费率。“为抢占更多市场份额,大部分企业都会提高手续费,在车商以及代理渠道争夺业务。而进一步壮大的车商以及 代理渠道会削弱保险公司的议价能力,挤占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某险企从业人员表示,个别公司在个别渠道提供的手续费甚至达到50%以上。
  
  此外,由于车险竞争加剧,已经在品牌、体量、客户服务能力等方面比较完善的“老三家”的优势又进一步凸显,而原本竞争力较弱的中小型险企,压力更大。
  
  “价格战其实只是表面,就综合运用成本率方面来说,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型险企,基本上都有所下降。去年行业内的车险综合运用成本率大概是 98%~99%,整体来说还是不错。”泰康在线副总裁左卫东表示,费改之后车险投保费用随着出险率浮动,消费者为了避免投保价格上升,一些小的事故会自己 处理,这样险企的赔付率就下降了,而赔付成本降低之后,险企就能拿更多精力和成本投入到获客端,所以也就出现了您所看到的价格战。
  
  综上所述,新版商业车险条例有许多变化。它较之旧版条例,改善了许多问题,创新了许多,带给了我们更多的好处。作为无论是已经买车或即将买车的人,应当及时了解相关知识,关注它的最新动态,关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有何变化,从而进行更好的购买车险。
  
  


·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相应的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在逐渐加
      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相应的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在逐渐加大。而醉驾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一大因素,所以我国现在严厉打击醉驾行为,只要醉驾被抓,就会面临吊销驾驶证的风险,并且醉驾还会被判刑,我国最高法怎么解释醉驾行为? 一、最高法怎么解释醉驾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


·轻微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
      轻微交通事故,即使没有实际造成人员的伤亡,但当事人此时需要在现场或者交警大队对事故作出处理,也是会耽误其上班工作时间的。因此,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那么一般情况下轻微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轻微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交通事故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1、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


·根据我国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的第七十六条
      根据我国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的第七十六条的法律法规的一个规定内容,应该适量的减轻在不是机动车辆的其他方也存在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其他的过错的情况下面的,机动车辆所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这一条2008年的法律法规的修改,保险公司的赔偿措施也相应地进行了修改。与此同时,保险公司...


·发生车祸城镇居民怎么赔偿
      发生车祸城镇居民怎么赔偿 一、发生车祸城镇居民怎么赔偿 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个年度核算指标。它反映的是全国或一个地区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通过居民家庭日常...


·公交车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要怎么赔偿
      公交车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要怎么赔偿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现,虽然有点耽误时间,但此时也是为城市的环保尽一份力。很多时候乘坐公交车都是比较安全的,但也不排除在紧急情况下,公交车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若出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赔偿受伤乘客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公交车急刹车导致乘客受伤要...


·车祸致伤对方全责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车祸致伤对方全责赔偿的规定是什么?车祸致伤对方全责赔偿的规定是首先由承担全部责任的这一方的车辆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保险范围以外的一些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再由负全责自己来进行承担,受害人可以根据伤害程度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车...


·离婚不交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对于有孩子的夫妻双方来说,抚养孩子那不仅是道德上的义务,并且也是受法律规定的。及时夫妻离婚,也不得对孩子进行遗弃,不抚养孩子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如果夫妻离婚,另一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那么,离婚不交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呢? 离婚不交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


·如果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
      如果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5、公安机...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骑摩托车醉驾会吊销小车证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骑摩托车醉驾会吊销小车证吗? 因为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要被吊销其驾驶证,是剥夺其驾驶任何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资格,而不只是剥夺某一准驾车型的资格。 依照目前法规规定,一个人不能同时持有两本驾驶证,因此就出现了一本驾驶证上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准驾车型,比如CE证、...


·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过程中,交通警察一般会根据需要扣留事故车
      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过程中,交通警察一般会根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方便鉴定、检验,以确定该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情况。车辆被扣留无疑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扣车需要多长时间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交警为什么要扣留事故车? 在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