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离婚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时,可以选择离婚的方式结束这种生活。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选择诉讼离婚的话通常要聘请律师代理案件。有些当事人经济上面比较困难,请不起律师,而法律援助就是针对生活贫困群众的,那么离婚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离婚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符合一定条件的离婚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比如因为家暴、虐待等,申请的离婚。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
  
  6、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
  
  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
  
  9、因被刑事立案侦查、提起公诉而请求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事项。如:请求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三、申请法律援助应带哪些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
  
  四、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讲到这里,相信您应该对离婚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这个说法有了一定了解。按照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当事人在处理离婚诉讼中,存在经济困难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话,可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当事人就离婚案件申请法律援助,应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当地街道办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离婚女人怎样能要的孩子的抚养权第
      离婚女人怎样能要的孩子的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


·诉讼离婚调解步骤是怎样的
      夫妻要是起诉离婚的话,此时法官在判决之前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的程序,要是调解不能和好的话,则才会做出判决。那么诉讼离婚调解步骤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诉讼离婚调解步骤是怎样的(一)法院调解的程序中调解的开始法院调解无论在哪种程序和哪个阶段适用,它的开始...


·栾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由于感情破裂或其他原因选择离婚时,需要进行共同财产分割、确定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项,不论是协商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对子女抚养大多采取的是夫妻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定期给付抚养费的形式,对于抚养费的标准,也是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按规定的标准判决,...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怎么办?起诉离婚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的,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迫使对方履行财产分割义务。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怎么规定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怎么规定的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


·离婚应诉辩护词有什么内容?
      离婚应诉辩护词有什么内容?离婚辩护词内容,离婚辩护词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


·抚养费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抚养费的确定标准是什么一、抚养费的确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以抚养孩子的实际需求为标准,要结合当地物价水平和当事人收入水平。有...


·法律规定患有哪些疾病不可以结婚?
      《婚姻法》中就男女结婚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就分为了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在禁止条件里面主要是两种,包括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结婚、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那究竟患有哪些疾病不可以结婚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医学上认定哪些疾病不能结婚 关于医学上认为不...


·一、婚外孩子需要抚养费吗?
      一、婚外孩子需要抚养费吗?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有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


·离婚前男方可以带孩子回家抚养吗
      离婚前男方可以带孩子回家抚养吗?可以,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