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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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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条例》1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积工作已满一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5条的规定:单位确因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收入;

  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与正常劳动工资报酬、加班工资的性质不同,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100%)及法定补偿(200%)。该条例在于维护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

  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天*300%

  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扣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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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用人单位如何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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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交虚假材料请病假,用人单位能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动者提供虚假资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如通过提供虚假资料(例如假文凭、假证件、假就业经历等)骗取用人单位信任,与...


·加班费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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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四条就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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