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明确集资诈骗罪一般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诈骗分为很多种且在社会上层出不穷,其中集资诈骗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为了更好的预防集资诈骗的发生,我们必须明确集资诈骗特征。此外我们必须了解的是集资诈骗罪一般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一般担保人在集资过程中是尤其重要的。今天我们将为您解析如果发生了集资诈骗,那么一般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一、借款人构成集资诈骗、非法集资罪,担保人是否免除担保责任?
  
  《最高法院关于我国民间借纠纷案件的最新审判意见》保证合同是借贷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债务人涉嫌犯罪并不必然导致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以主合同债务人涉嫌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在依法认定主合同效力的前提下,确认保证人的责任。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处理事情的基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内部疑难案件答疑中指出:对于集资诈骗的,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单个借款合同有效,担保合同也有效。在一个非法集资案件中,由于担保人的存在,使得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加之此类案件的一个通性是,债务人(即非法集资行为人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本金和利息且差额巨大而最终案发,其被限制人身自由等待刑事追诉,导致债权人与担保人相互角力。此时,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就成为案件的焦点问题。
  
  (一)担保合同是否有效不单纯只是一个民事问题,它与刑事程序和民事程序都密切相关
  
  一直以来有观点认为,非法集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时,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有效;构成集资诈骗罪时,应认定为无效。此观点也得到了一些学者、法官的支持。在非法集资案件中,担保合同效力的具体认定,在实务上与刑事程序所确定的罪名密切相关。因此,律师在此类案件中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进行的法律思考便不仅仅只限于民事领域,其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应当延展至刑事、民事两个程序。这对于律师服务的效果,当事人权益的保护都至关重要。
  
  因为债权人、担保人的利益诉求往往与民事利益关系密切,却对刑事程序的罪与刑关切不足,双方具体的争议需要法院裁判解决。因此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对于非法集资类案件,通常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侦查终结,而人民检察院也以此罪名审查起诉。如果当事人不能提出有效的质疑,一审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案,被告人面对罪轻的判决自然不愿上诉,于是案件进入到民事程序,此时当事人很难提起再审申请改变既定的罪名。由此可见,在刑事一审之初,律师或者当事人能够向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提出恰当的理由,控诉犯罪或者为被告人辩解,对于案件事实的查明,最终公平合理地解决民事纠纷意义极其重大。涉案之初,公安机关出于侦查的时限以及取证难度考虑,通常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到时若发现有集资诈骗嫌疑,还可改变涉案罪名延长侦查期限。但正因为这样的司法惯例,律师以及当事人应当果断及时搜集相应证据、提出合适的控告,在刑事程序就将案件事实查清,可大大降低案件处理的风险,提高律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刑事程序着重对“非法占有的目的”进行考察
  
  从我国刑法的犯罪构成来看,“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最为核心的要素。基于此,司法实践中,非法集资类的案件往往罪名之间引发的争议,都聚焦于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8)以支付中间人高额回扣、介绍费、提成的方式非法获取资金,并由此造成大部分资金不能返还的;
  
  (9)将资金大部分用于弥补亏空,归还债务的;
  
  (10)没有偿债能力将资金用于高风险营利活动,造成巨额亏损的;
  
  (1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12)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13)其他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二、利益格局的分解:担保合同的效力
  
  1、非法集资构成刑事犯罪的,认定借贷合同因违反法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更符合法的本意。
  
  非法集资案件中的借款合同已经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个人或者单位未经中国人民银行的准许,不得从事商业银行特有的吸储信贷业务。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法益不仅包括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还有债权人的财产。借款合同作为非法集资的外在表现,属于非法集资行为整体之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单个的非法集资行为同样确切无疑地损害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不当地阻碍了资金的正常流动和国家对金融秩序的管控。立法者刺破非法集资的面纱,揭开其民间借贷的伪装,表明了其对债权人财产权益保护的坚定立场。立法者既然选择了对该行为进行刑事打击,那么留给司法者的空间就是谨慎司法、被动司法,不宜以“化整为零”、“各个击破”的方式来处理刑事犯罪下的民事责任。
  
  2、处理具有担保情形的非法集资案件,司法者在利益衡量时应坚持保守与中立,不宜过于能动,否则容易导致权益保护的失衡。
  
  根据现有法律规范,我们完全能够为非法集资利益主体找到恰当的纠纷解决规则。比如否定借贷合同的有效性,必然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债权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主张返还其本金,或者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规定既简洁明确又公平合理,债权人只需提出诉求即可,债务人若主张减轻其赔偿责任,必须举证证明债权人的过错。
  
  3、担保合同因自身原因无效不能适用《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对债权人权益保护更为充分。
  
  以上我们就在集资诈骗罪案件中担保人一般承担什么责任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不过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在任何案例中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处理并且集资诈骗罪一般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也有其特殊情况,这时候一般担保人也需要特殊处理,如果想要了解更加权威全面的信息可以当面向律师进行咨询。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


·应该要怎样才构成强奸罪?
      应该要怎样才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成立的条件是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以及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


·网络金融诈骗怎样判刑?应该怎么量刑
      互联网的便捷,既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又催生了许多违法犯罪的案件发生。其实,网络金融诈骗已属于诈骗罪,已列入刑法范围之中。人们应当懂法知法,了解网络金融诈骗,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网络金融诈骗怎样判刑? 一、网络金融诈骗罪怎么量刑 网络金融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


·构成强奸罪既遂怎么量刑
      ?一、构成强奸罪既遂怎么量刑构成强奸罪既遂的法定量刑标准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


·职务侵占1万拘留多久
      职务侵占1万拘留多久 职务侵占只可能被刑事拘留,不可能被行政拘留的。具体拘留多久看公安机关决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有哪些
      罪刑法定原则属于《刑法》中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而在这个原则下面还有一些派生的原则,那么法律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有哪些 (1)绝对禁止适用类推,但是不禁止扩大解释,把刑法的明文规定作为定罪...


·法律上规定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罪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达到法律认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商业贿赂行为会入罪。那么具体来说,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罪?以下...


·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算不算累犯
      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算不算累犯 一、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算不算累犯? 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不是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刑事案件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刑事案件,除非是满足规定的情形外,否则一律都是需要公开审理、公开宣判的。而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阶段不同,那么此时的程序也就不一样。其中开庭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此时刑事案件开庭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开庭阶段可分为五个阶段:(1...


·非法集资案证据不足能判刑吗?
      法制化的不断增高,法律体现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发展对于国际经济的发展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一般情况下都会采用融资的方式来进行保障自身企业的正常发展,但是有的公司企业违法集资也就是非法集资,法律将严惩不贷,那非法集资案证据不足能判刑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


·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
      缓刑作为我国一种重要的刑罚,是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且其刑期规定也是十分严格。可是,很多人对缓刑的刑期问题不太清楚。那么,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缓刑刑期的起止时间如何表述及如何折抵计算的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