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企业在经营发展中会同外界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像应收账款、利息收入都是债权的体现,而应付货款、银行贷款则是企业的债务。企业应该定期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及时结清拖欠的债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那么,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下面我们结合这篇文章大致了解下吧。
  一、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就是在对本企业当前的债权债务管理现状进行认真分析后找出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同时应本着“合理、合法、盘整资金,按实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的原则,建立一套全面、系统的债权债务管理机制,也就是企业建立横向和纵向相结合的债权债务管理机制。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二、如何解加强企业债权债务管理?
  债权债务的横向管理就是企业内部之间可根据企业发展特点成立专职或兼职债权债务管理机构,对一些大的债权债务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同时,债权债务管理机构可负责对企业所有的债权债务进行分类,按类别拟订不同的处理方法和程序,使问题的处理有章可循。比如可将问题分为主要应由经营部门负责处理或应由财务部门负责处理等。通过这些手段来提高债权债务的清偿、清理回收率,减少企业的资金风险。债权债务的纵向管理就是建立债权债务的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根据债权债务所处的不同阶段,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相互配合,实现高效运行的一体化管理。事前管理主要是明确管理职责和对债权债务进行登记造册,事中管理主要是通过对债权债务进行分析,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考虑改进债权债务发生的管理工作,确定近期应清理重点,制定清理方案,将其中部分债权债务列作坏账,予以核销等。事后管理主要是针对债权债务到期后所进行的清理。企业可按照分析的资料,对延期的债权债务明确清理目标,根据目标选用不同的清理方式。如为提高清理人员的积极性而采取合理的奖励措施,在清理成本高,清理难度极大时委托第三方清理等。在清理过程中有时会发生债权债务纠纷,企业可选用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甚至司法解决等各种法律手段,以维护企业的应得利益。综上所述,企业应该建立严格的债权债务制度,通过横向管理和纵向管理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财务部门不得销毁,应该单独抽出,装订入册。等债权债务结清后,再将其统一保管。当前,我国很多企业对债权债务管理不够重视,导致坏账率居高不下,影响企业的发展。
  
  
  


·最高法关于办理夫妻债务如何认定的
      最高法关于办理夫妻债务如何认定的1、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里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共同签字或未举债的一方事后通过电话、短信、微信、...


·继承法中可以不承担债务吗
      继承法中可以不承担债务吗可以,根据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刑诉法是针对犯罪案件而制定的相关法律,而在刑事案件中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类型,按照字面上的意思我们可以知道自诉案件是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申请诉讼,然后提交相关证据,那么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案件...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1、双方协商请求延期还款 债务人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想要按时偿还债务,但如果因为公司破产或个人没钱还债等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告知目前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请求债权人可以给与一定的缓冲还款的时间,延长债...


·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什么不同?
      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什么不同?一、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什么不同 1、产生的原因不同。 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原因产生,如基于共同债权行为;而不真正连带之债必须具有不同原因,即各个债务人对债权人产生给付的根据是各自不同的法律事实。 2、目的不同。 连带债务具有共同目的,且各债务人在主...


·民间借款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呢
      在我们的现代化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高了,我们开始重视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比如说我们在借款给别人的时候,我们往往都会签署一个借款合同。现如今,我们的借款合同,不仅仅会出现在一般的市场商业的借款活动中,同时也经常会被我们用来用于自己的一个私人借贷方面,但是现实中...


·犯了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根据《刑法》第179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集资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构成条...


·新婚姻法债务如何承担?
      新婚姻法债务如何承担? 每一个人都需要在适当的年龄结婚来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而结婚不仅是双方感情上的一种关系,更多的是双方利益上的存在一定的联系,双方在结婚时期赚取的财富是属于共同财富,而欠债在婚姻法中也有详细的规定,那新婚姻法债务如何承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在认定和处理...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吗?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吗?债权人不一定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这要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借贷纠纷过了诉讼时效会怎样
      借贷纠纷过了诉讼时效会怎样就借贷纠纷来说,若当事人想要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的话,那么此时需要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而要是借贷纠纷过了诉讼时效的话,一般就会产生一些不好的后果。那么究竟此时会怎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借贷纠纷过了诉讼时效会怎样...


·违法发放贷款罪公诉自诉怎么确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公诉自诉怎么确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