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当事人有抑郁症有抚养权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近年来,因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婚姻不合导致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没有孩子的家庭可以双方协商离婚,有孩子的家庭就不得不为孩子考虑一二,其中孩子跟谁,谁拥有抚养权就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一般,孩子会判给生活条件和成长环境更好的一方。那么,如果一方有抑郁症有抚养权吗?今天,我们给您答案。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通读上文,我们可以大概了解到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夫妻双方的问题,也关系着孩子未来的生活学习和发展。关于有抑郁症有抚养权吗这个问题不能简单笼统的作出回答,必须要根据双方实际的经济条件社会地位生活环境来作参考。有抑郁症的一方,病情程度,病情花费,是否好转,会否影响孩子日常生活,都是必须考虑的条件。
  
  
  
  


·一、协商离婚?
      一、协商离婚有哪些手续(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


·未婚子女的抚育费是怎么算的
      一般在男女未婚生子的情况下,需要对其作出罚款,此时的子女虽然属于非婚生的,但也是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因此在父母解除了同居关系之后,也是需要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一并作出处理的。那此时未婚子女的抚育费怎么算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分析解答。 一、未婚子女的抚育费怎么算 夫妻一方...


·婚前财产要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您以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只是未婚夫妻,那可就错了。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那么,不禁有人要问,婚前财产要公证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婚前财产要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婚前财...


·男方有权要回抚养权吗?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协商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而日后男方直接支付孩子抚养费。但在离婚之后,可能出现男方后悔的情况,此时就想要要回孩子抚养权。那这种情况下男方有权要回抚养权吗?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男方有权要回抚养权吗 不管是夫妻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谁,还...


·法院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吗?
      法院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吗? 一、法院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吗? 法院不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法院是能先判离婚后判债务的,法院判决夫妻离婚后债务怎么还?若该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偿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


·一、离婚如何证明对方转移财产?
      一、离婚如何证明对方转移财产?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已经开始转移财产,一定要小心谨慎,最重要的一步是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始着手收集: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


·非婚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不同与婚姻期间购置,非婚同居期间财产纠纷一般按共有处理,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


·结婚彩礼能否要回,具体有哪些情况
      婚前由男方给予女方一定的彩礼,作为我国缔结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传统习俗,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但在发生了纠纷的情况下,此时结婚彩礼能否要回呢?我们一起从下文在进行了解吧。结婚彩礼纠纷产生的前提是双方不愿结婚或结婚后未实际共同生活便离婚。因此,如果能够调解双方和好,就根本上消除...


·农村彩礼新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有哪些
      一、农村彩礼新规定的内容 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特别指出,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


·人民法院关于事实婚姻如何认定
      人民法院关于事实婚姻如何认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


·拒绝给抚养费理由是否都能成立?
      在这个形形色色的社会上也总是会有少数非常不合格的父母,父母双方离婚之后不仅互相推卸照顾孩子的责任,不用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愿意给孩子最基本的抚养费,甚至还用自己没钱为由一次次拒绝对方的讨要。那么对于那些拒绝给抚养费理由是否都能成立呢? 一、拒绝给抚养费理由是否都能成立? 并不是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