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买卖中,违约方应赔偿差价损失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1. 由于近年来房价波动较大,房屋差价损失就成为二手商品房交易损害赔偿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大多数二手房买卖纠纷损害赔偿案件都是因为卖方恶意违约造成。

  2. 关于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如双主对房屋差价有约定或事后达成一致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其约定;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3.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作为房屋交易双2113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5261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4102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1653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4. 关于房屋差价损失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存在一些争议观点。

  5.第一,缔约过失责任中的信赖利益与违约责任中的可得利益的关系。有人认为,二者不同,前者仅包括缔约过程中所付出的费用,后者则包括如履行合同可获得的利益;有人认为,二者没有太大区别,尤其在房屋差价赔偿问题上二者一致;有人认为二者法律关系与请求权基础不同,但在个案处理上可能出现相同的赔偿范围。

  6.第二,存在约定违约赔偿计算标准情况下的赔偿计算方法。有人认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有人认为,如果该约定实际上是违约金,则适用违约金酌减规则;有人认为如果该约定计算出的数额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时,当事人还可以主张损失赔偿。

  7.第三,关于房屋差价损失性质的认识。有人认为,房屋差价损失是可得利益损失,典型表现为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后合同与前合同之间的差价。有人认为,房屋差价损失是实际损失,是指房价上涨时另购同等条件房屋需多付出的价款,或者房价下跌时另售房屋少获得的价款。

  


·申请离婚财产官司可以个人起诉吗,起诉条件是什么?
       夫妻双方如果在感情破裂想要离婚的时候,就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的问题,在离婚时夫妇双方财产分割的时候,没有特殊情况的时候,就是平分,但是如果有就要申请离婚起诉,那么申请离婚财产官司可以个人起诉吗?起诉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的我们来为您整...


·起诉离婚怎样可以一次判离?
      脱离了原来的封建思想,中国的离婚率相比于从前大幅提高,起诉离婚的情况由夫妻双方在某些协商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而发生的,对于他们来说尽快离婚才能更好的开始新的生活,那么起诉离婚怎样可以一次判离呢?下文为您解答。 一、起诉离婚怎样可以一次判离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离婚彩礼纠纷该如何处理
      离婚彩礼纠纷该如何处理 关于婚姻财产纠纷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未作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


·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所谓珍贵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稀有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其不仅包括具有重要观赏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经济价值以及...


·离婚抚养费农村的标准是多少
      当今社会,家庭是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然而现在结婚率下降,离婚率上升,离婚快要成为常态。许多家庭在离婚后因为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最终对簿公堂,法官将孩子判给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时,另外一方都需向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情况下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那么离婚抚养费农村的标准究竟是怎...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具体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获得补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获得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


·离婚后多久可再登记结婚?
      离婚后多久可再登记结婚?离婚后第二天可再登记结婚,离婚判决书如果是二审法院作出的话就可以在第二天再领结婚证,但是如果是一审还不能确定有没有当事人反对或者有意见的情况下,最快也需要等待十六天,因为需要等待当事人是不是还会提出要求继续请求更高一级的法院作出令自己满意的判决。《民事诉讼...


·新婚姻法多大可以领证?
      新婚姻法多大可以领证?新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


·假如一方告你重婚罪怎么办?
      一、假如一方告你重婚罪怎么办?假如一方告重婚罪的,应当积极应诉,并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辩护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罪的,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


·离婚律师一般怎么收费的
      离婚律师一般怎么收费的法律没有规定夫妻离婚必须要请律师,但有些时候当事人为了替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往往会不惜花大价钱请律师来帮助自己。自然律师提供了法律服务的,肯定就要收费。那一般离婚律师一般怎么收费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